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郑州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201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涉及多部门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其他部门要主动配合,合力推进。市发展改革委、旅游局要将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总报市政府。
郑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郑州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一、深化旅游业改革开放
(一)放宽旅游市场准入,打破行业、地区壁垒,简化审批手续,鼓励社会资本公平参与旅游业发展,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依法投资旅游产业。市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或单位,下同
(二)推进国有旅游企业改组改制,支持民营和中小旅游企业发展,支持各类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市旅游局、国资委、发展改革委、商务局负责
(三)积极引进外资旅游企业。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对外商投资旅行社开放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市旅游局、商务局负责
(四)按照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的要求,创新体制机制,推进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市旅游局、编办负责
(五)支持各地开展旅游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试点。市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负责
(六)旅游行政管理及相关部门加快职能转变,把应当由行业协会承担的职能和机构转移出去。5年内,各级各类旅游行业协会的人员和财务关系要与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门脱钩。市旅游局、编办、民政局负责
二、优化旅游消费环境
(一)建立以游客评价为主的旅游目的地评价机制。继续开展游客满意度模拟测评工作,针对满意度测评和游客反映反映的突出问题,突出抓好城市综合环境、城市交通、旅游市场整治,提升城市整体旅游形象。市旅发委成员单位
(二)景区门票价格调整要提前180天向社会公布,所有旅游收费均应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全面落实旅游景区对老年人和学生等特殊人群门票优惠政策。市物价局、旅游局负责
(三)积极协调增加旅游目的地与主要客源地间的航线航班、旅游列车,完善旅客列车车票的预售和异地购票办法。市旅游局、发展改革委,郑州铁路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等负责
(四)城市公交服务网络要逐步延伸到周边主要景区和乡村旅游点,尽早开通近郊公交旅游专线、郑州旅游观光巴士,拓展公路服务区旅游服务功能。市交通委、旅游局负责
(五)规范引导自发性旅游活动,完善自驾车旅游服务体系。市旅游局负责
(六)博物馆、科技馆、邮政服务网点等在旅游旺季适当延长开放和服务时间。市文物局、科技局、邮政局、科协负责
(七)各类经营场所的公用厕所对游客开放。市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八)建立健全旅游信息服务平台,促进旅游信息资源共享。市旅游局负责
(九)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公共媒体要积极开设旅游栏目,加大旅游公益宣传力度。市文广新局,市委宣传部负责
三、倡导文明健康的旅游方式大力倡导健康旅游、文明旅游、绿色旅游,使城乡居民在旅游活动中增长知识、开阔视野、陶冶情操。引导旅游者自觉按照《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文明出行、文明消费。积极开展文明旅游进社区系列宣传活动。市文明办、文广新局、旅游局负责
四、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一)重点建设旅游道路、景区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安全以及资源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市发展改革委、旅游局、建委、规划局、园林局、有关县(市、区)负责
1.抓好樱桃沟旅游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及国家3 a级景区申创项目建设。(二七区)
2.抓好郑州海洋生物博物馆二期及国家3 a级景区申创项目建设。(金水区)
3.抓好郑州世纪欢乐园续建项目建设。(管城回族区)
4.抓好金鹭鸵鸟园续建项目建设。(经开区)
5.抓好黄河沿线观光带的配套设施建设。(巩义市、荥阳市、惠济区、金水区、中牟县,黄河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
6.抓好丰乐农庄黄河谷马拉湾扩建项目建设。(惠济区)
7.抓好康百万庄园旅游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及国家5a级景区申创项目建设;抓好浮戏山旅游综合开发建设及国家4 a景区申创项目建设。(巩义市)
8.抓好《禅宗少林·音乐大典》二期工程、旅游小镇、少林景区扩建项目建设。(登封市)
9.抓好新密古城旅游开发建设项目。(新密市)
10.抓好环翠峪旅游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及国家4 a级景区申创项目,抓好桃花峪景区续建项目建设。(荥阳市)
11.抓好黄帝故里旅游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及国家5 a景区申创项目建设;抓好郑国车马坑景区改扩建工程。(新郑市)
12.衔接郑州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基地(一期)项目。(中牟县)
(二)加强主要景区连接外部交通干线的旅游公路建设。市交通委、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确保景区和交通沿线通信顺畅。市工信委、国土资源局、交通委、林业局负责
(四)加强市区及旅游重点县(市、区)游客咨询服务中心(亭)建设。市旅游局、规划局,二七广场管委会、火车站管委会,郑东新区管委会,相关县(市、区)负责
(五)通过五年努力,全市所有a级景区旅游交通基本畅通,旅游标识系统基本完善,旅游厕所基本达标,景区停车场基本满足需要。市旅游局、交通委负责
(六)抓好a级旅游景区创建提升工作。推进黄帝故里等景区国家5a级景区申创工作,年内争取浮戏山、环翠峪创建国家4 a级景区,争取郑东新区cbd、海洋生物博物馆、樱桃沟创建国家a级景区。市旅游局,新郑市、巩义市、荥阳市、金水区、二七区,黄河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郑东新区管委会负责
(七)积极发展城市旅游。整合中心城区旅游资源,推出黄河风光休闲游、古都文化游、新区观光游和工农业旅游等旅游线路,打造具有季节和民俗特色的节庆活动。市旅游局、文广新局、交通委负责
五、推动旅游产品多样化发展
(一)积极实施“百村万户”旅游富民工程。全力推动旅游农家乐示范点、示范村(镇)的建设,开展各具特色的农业观光和体验性旅游活动。市旅游局、发展改革委、农委及相关县市区负责
(二)合理利用古村古镇,建设特色景观旅游村镇,规范发展“农家乐”、休闲农庄等旅游产品。市旅游局、发展改革委、建委、农委、商务局负责
(三)依托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自然遗产地,在保护遗产地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前提下,打造具有代表性的精品景区。市发展改革委、旅游局、文物局、环保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负责
(四)积极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引导城市周边休闲度假带建设。有序推进我市旅游度假区发展。加快整合思念果岭、江南春温泉酒店等休闲旅游资源,着力培育商务度假产品聚集区;抓好茶城、古玩城、花木城等为载体的休闲游憩项目,推进高尔夫康体休闲旅游产品建设;指导德化街-二七广场、文庙-城隍庙都市休闲街区的旅游功能和要素的完成提升工作;引导酒吧、ktv、小型演艺、餐饮等特色街区的开发建设;引导郑东新区cbd商务休闲区建设。市发展改革委、旅游局、规划局、商务局,惠济区、荥阳市、管城回族区、二七区、中原区、金水区,郑东新区管委会等负责
(五)规范发展高尔夫球场、大型主题公园等。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建委、规划局、环保局、体育局、旅游局负责
(六)继续发展红色旅游。进一步抓好二七纪念塔等项目的建设和宣传。市发展改革委、旅游局、文广新局,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党史办等有关部门负责
六、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
(一)大力推进旅游与文化、体育、农业、工业、林业、商业、水利、地质、环保、气象等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融合发展。市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展生态旅游、森林旅游、商务旅游、体育旅游、工业旅游、医疗健康旅游等。市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三)大力培育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旅游工艺美术产品及休闲、登山、滑雪、露营、探险、高尔夫等各类户外活动用品及宾馆饭店专用产品。市工信委、旅游局、商务局、体育局负责
(四)大力发展旅游购物,提高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在旅游消费中的比重。市商务局、旅游局负责
(五)大力发展旅游景区商贸服务业,鼓励“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到景区开办连锁超市,方便游客购物,保障游客安全消费。市商务局、旅游局负责
(六)以大型国际展会、重要文化活动和体育赛事为平台,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市旅游局、商务局、文广新局、体育局负责
七、提高旅游服务水平
(一)以游客满意度为基准,全面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鼓励专业化旅游管理公司推进品牌连锁,促进旅游服务创新。市旅游局负责
(二)健全旅游标准体系,抓紧制定并实施旅游环境卫生、旅游安全、节能环保等标准,重点保障餐饮、住宿、厕所的卫生质量。市旅游局、环保局、商务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三)积极开展旅游在线服务、网络营销、网络预订和网上支付,全面提升旅游企业、景区和重点旅游县(市)的旅游信息化服务水平。加快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建设,年内完成郑州旅游网站建设,开通12301旅游服务热线免费为市民游客提供旅游咨询服务并提高服务水平。市旅游局、工信委、重点旅游县(市、区)负责
八、丰富旅游文化内涵
(一)加强旅游开发建设中的自然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区保护,深挖文化内涵,普及科学知识,高度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文化价值的传承。市旅游局、发展改革委、文物局、建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文广新局、林业局、水务局负责
(二)提高旅游商品的文化创意水平,突出旅游餐饮文化特色。市旅游局、商务局、文广新局负责
(三)推出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演艺、节庆等文化旅游产品。抓好《禅宗少林·音乐大典》二期项目建设。市文广新局、旅游局,登封市负责
(四)充分利用博物馆、纪念馆、体育场馆等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旅游活动。市文广新局、文物局、民政局、体育局、旅游局负责
(五)集中力量塑造郑州旅游城市形象。结合编制“十二五”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确定郑州旅游形象宣传口号、标识,拍摄旅游形象宣传片,在权威媒体投放郑州旅游宣传广告。市旅游局、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负责
九、推进节能环保
(一)实施旅游节能节水减排工程,五年内将星级饭店、a级景区用水用电量降低20%。市旅游局、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商务局负责
(二)支持宾馆饭店、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经营户和其他旅游经营单位积极利用新能源新材料,广泛运用节能节水减排技术,生活污水进行综合治理实现达标排放;实行合同能源管理,大力推广应用led节能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创建绿色环保企业。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环保局、旅游局、商务局、农委负责
(三)合理确定景区游客容量,严格执行旅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土保持。市旅游局、环保局、建委、林业局、文物局、水务局负责
十、促进区域旅游协调发展
(一)利用自然、人文旅游资源,着力打造“天地之中”、“黄河”、“黄帝”、“商都”等旅游精品,重点开发黄河文化景观带、南水北调生态景观带和嵩山文化旅游区、黄帝文化旅游区、浮戏山旅游区、雁鸣湖旅游区、康百万庄园-北宋皇陵旅游区、新密古城文化旅游区、中心城区都市观光旅游区、郑东新区cbd商务休闲区。市发展改革委、旅游局、交通委、城管局,相关县(市、区),郑东新区管委会负责
(二)促进内地居民赴香港、澳门旅游,加强海峡两岸旅游交流与合作。市旅游局、公安局、台办负责
十一、加强规划和法制建设
(一)编制完成《郑州市旅游业发展规划》。市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负责
(二)旅游基础设施和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和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础设施规划、村镇规划应充分考虑旅游业发展需要。市发展改革委、建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交通委、工信委、航空港区管委会、水务局、旅游局负责
(三)制定旅游休闲纲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市旅游局、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加快制定旅游市场监管、资源保护、从业规范等专项法规,修订完善对旅游业奖励补助办法。市法制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旅游局负责
十二、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和诚信建设
(一)落实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经营主体的监管责任。编印《郑州游客维权手册》,免费向市民游客发放。市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二)健全旅游监管体系,完善旅游质量监管机构,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和旅游投诉处理。市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三)加强联合执法,开展打击非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整治“零负团费”、虚假广告、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等欺诈行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市旅游局、工商局、物价局、公安局、商务局、卫生局、质监局负责
(四)加强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诚信旅游创建活动,制订旅游从业人员诚信服务准则,建立旅行社、旅游购物店信用等级制度。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的作用,提高行业自律水平。市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十三、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建设
(一)整合旅游教育资源,加强学科建设,优化专业设置,深化专业教学改革,加强旅游服务人才的培养,提高旅游教育水平。市教育局、旅游局负责
(二)建立和完善旅游职业资格和职称制度,健全职业技能鉴定体系,培育职业经理人市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旅游局负责
(三)实施导游等级制度,提高导游人员专业素质和能力,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离退休老专家、老教师从事导游工作。市旅游局负责
(四)实施旅游培训计划,加强对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和文化遗产旅游从业人员培训,五年内完成对旅游企业全部中高级管理人员和导游人员的分级分类培训。免费组织旅游从业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培训工作。市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十四、加强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一)以旅游交通、旅游设施、旅游餐饮安全为重点,严格安全标准,完善安全设施,加强安全检查,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旅游安全保障机制。市旅游局、安监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局、交通委、商务局等负责
(二)完善旅游安全提示预警制度。重点旅游地区要建立旅游专业气象、地质灾害、生态环境等监测和预报预警系统。市旅游局、气象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务局、地震局负责
(三)防止重大突发疫情通过旅行途径扩散。市卫生局、农委、交通委、旅游局,火车站地区管委会、航空港区管委会、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负责
(四)推动建立旅游紧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市旅游局、市外侨办、公安局及相关县(市、区)负责
(五)积极加强旅游责任险投保管理,扩大投保范围,提高理赔效率。市旅游局会同有关单位负责
十五、加大政府投入
(一)积极争取地方各级政府加大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旅游宣传推广、人才培训、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负责
(二)积极争取市政府在项目规划、资金投向上充分考虑旅游发展需求,重点向我市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等项目建设方面倾斜。市发展改革委、旅游局负责
(三)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要重点用于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及重点旅游项目贷款贴息补助等。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吸纳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旅游产业。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旅游局负责
(四)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省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外贸发展基金以及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时,对我市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给予支持。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负责
(五)把旅游促进就业纳入就业发展规划和职业培训计划,落实好相关扶持政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旅游局负责
(六)落实“家电下乡”政策,支持从事“农家乐”等乡村旅游的农民批量购买家电产品和汽车摩托车。市财政局、商务局、工信委负责
十六、加大金融支持
(一)积极争取加大对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的融资授信支持,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可享受中小企业贷款优惠政策。对有资源优势和市场潜力但暂时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争取金融机构给予信贷支持。进一步完善旅游企业融资担保等信用增强体系,加大各类信用担保机构对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的担保力度。市政府金融办,市旅游局、工信委、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负责
(二)积极争取拓宽旅游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和中期票据,鼓励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融资。市政府金融办,市旅游局,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负责
(三)积极鼓励消费金融公司在试点过程中提供旅游消费信贷服务。推进金融机构和旅游企业开展合作,探索开发适合旅游消费需要的金融产品,增强银行卡的旅游服务功能。市政府金融办,旅游局,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负责
十七、完善配套政策和措施
(一)落实宾馆饭店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市物价局、旅游局负责
(二)落实国务院和河南省政府有关规定,允许旅行社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旅游局负责
(三)旅行社按营业收入缴纳的各种收费,计征基数应扣除各类代收服务费。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标准并已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的旅游企业,缴纳污水处理费后,免征排污费。市财政局、地税局、旅游局负责
(四)旅游企业用于宣传促销的费用依法纳入企业经营成本。市地税局负责
(五)积极鼓励银行卡收费对旅行社、景区售票商户参照超市和加油站档次进行计费,进一步研究适当降低对宾馆饭店的收费标准。市政府金融办、旅游局、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负责
(六)年度土地供应要适当增加旅游业发展用地。积极支持利用荒地、荒坡、荒滩、垃圾场、废弃矿山等开发旅游项目。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旅游业。国土资源局、水务局、林业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