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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十二五”期间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实施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陕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陕政字[2011]2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十二五”期间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实施领导小组的通知
(陕政字〔2011〕2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陕政发〔2009〕6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提高应急管理能力,根据省政府领导分工调整,现将“十二五”期间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实施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组长:娄勤俭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秦正 省政府秘书长

陈国强 省政府副秘书长

祝作利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小燕 省财政厅厅长

成员:杨希文 省教育厅厅长

奚正平 省科技厅厅长

蒋跃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王锐 省公安厅厅长

曹莉莉 省民政厅厅长

鬲向前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王登记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何发理 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李子青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冯西宁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王锋 省水利厅厅长

王宏 省农业厅厅长

张社年 省林业厅厅长

李雪梅 省商务厅厅长

刘少明 省卫生厅厅长

杨达才 省安监局局长

陈永昌 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管局局长

胡斌 省地震局局长

李良序 省气象局局长

高彩玲 省通信管理局局长

梁平 省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

张积耀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公司总经理

张小宁 省应急办主任

郝晓晨 省天然气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应急办,负责规划编制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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