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
(沪民救发〔2011〕23号)
各区、县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2011年本市应急管理重点工作安排》要求,深刻汲取“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提升社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现就开展2011年“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通知如下:
一、以风险评估为依托,建立隐患排查长效机制
“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对上海是一个惨痛的教训,要以风险评估为依托,充分发挥广泛发动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全面查找影响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的重大隐患,建立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社区灾害综合防御和应对能力。
社区综合减灾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从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出发,以各种灾害风险为管理对象,保障公共利益以及社区成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凡是对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构成威胁,都要作为开展防灾减灾工作解决的重要内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要关注防灾减灾工作的各个环节,将减灾渗透到评估、准备、应对、恢复各个阶段,把灾前预防、常态备灾以及风险管理作为工作重点。创建工作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社区的主体作用和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推动形成“居民自防自治、社区群防群治、部门联防联治,单位协防协治”的工作格局。
2011年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要把风险评估作为首要任务,针对本市不同类型社区面临的不同风险隐患做好规范和科学评估工作,并以此为依据,开展各项社区综合减灾工作。
二、把握创建标准,落实具体措施
创建工作按照《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本市开展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活动的指导意见》(沪民救发〔2010〕21号)以及《上海市“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评定标准(试行)》的具体要求开展,结合风险隐患排查的具体要求,重点突出以下工作:
(一)科学评估,全面排查社区风险隐患。
1、申报社区在创建工作中要充分利用社区综合风险评估模型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隐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危机事件等各种致灾因子以及社区脆弱性和风险应对能力等进行全面识别和系统评估。
2、在评估过程中,社区要充分发挥居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实现居民参与的广泛性,最终编制形成社区风险地图,作为社区防灾减灾工作的基础依据。
(二)营造氛围,狠抓知识普及与宣传。社区是救灾减灾工作主要阵地,创建工作要充分考虑各社区的自身特点和风险状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升社区居民应对灾害的能力。
1、在“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国际减灾日”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中的专题宣传活动。
2、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橱窗、板报、led电子屏等载体,定期进行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
3、在社区学校、老年活动中心、社区文化中心等活动场所开展居民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
4、有条件的社区,利用社区网络作为信息平台,向社区居民推广防灾减灾理念、宣传防灾减灾知识。
5、通过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居民的自救互救能力,提升居民对社区防灾减灾工作的满意度。
(三)资源整合,狠抓队伍建设与培训。创建工作要借助各部门在社区取得的各种防灾减灾成果,整合社区企事业单位的各项资源,建立社区防灾减灾志愿者队伍,注入各种防灾减灾的专业力量,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在社区减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1、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街镇的行政力量,做好协调工作,形成合力,为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条件。
2、积极动员社区党团员、楼组长及热心居民加入社区防灾减灾志愿者队伍,配合开展各项工作。
3、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推动灾害信息员的职业化和专业化。申报社区至少要配备一名具备国家四级或五级职业资质的灾害信息员。
4、广泛参与其他部门在社区开展的各类与防灾减灾相关的创建活动,如“安全社区”、“平安小区”、“红十字示范社区”等创建活动。
5、按要求安排人员参加各级各类救灾减灾工作培训,掌握基本的核灾报灾技能。
(四)因地制宜,狠抓特色创建与创新。充分体现各社区的人文、地域等特点,结合社区本身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以及创建工作基础等具体情况,坚持因地制宜开展创建工作,形成各具特色、有推广价值的做法。
1、加强社区风险排查,参考“社区综合风险评估模型”,做好社区风险评估工作。
2、积极整合社区各种资源,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充分结合各部门的工作需要,共同做好创建工作。
3、培育各类与防灾减灾有关的民间组织和群众团队,共同参与创建工作。
4、推广社区保险机制,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增强社区居民的抗风险能力。
5、针对社区内弱势人群、外来人口等特殊群体,采用富有特色的防灾减灾工作方法。
6、开展各类睦邻活动,增进社区人际和谐,为防灾减灾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7、有条件的社区,可在社区内灾害避难场所、应急疏散路径配备双语标识,体现上海国际化大都市的形象。
三、明确创建思路,做好申报工作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是全面加强城市社区综合减灾能力建设,提高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和各类突发事件能力的迫切需要。各区、县民政局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要综合考虑各社区防灾减灾工作的推进速度,试点先行、典型引路,在防灾工作开展较成熟的社区进行试点,并利用示范社区的辐射作用,指导、带动其他社区防灾减灾工作的有序开展。
2011年度“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和申报工作将从今年3月正式启动。市民政局将会同市应急办、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市公安(消防)局、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地震局、市规土局、市农委、市红十字会等部门以及各高校专家,组成“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指导小组,全程跟踪指导相关工作。
各申报社区要认真组织自评,并总结提炼,形成完整的申报材料,提交市民政局。其中,“居民对社区综合减灾状况满意率”可参照《社区居民对社区综合减灾状况满意度调查表》(见附件),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测评。申报候选单位所呈报的内容须实事求是,真实可信,文字简洁,重点突出,能反映社区防灾减灾工作的成果和特色。各区、县民政局要督促指导申报工作,并于2011年5月31日将申报的社区名单及材料送交上海市民政局救济救灾处,相关的资料和图片作为申报报告附件,一同递交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将根据《上海市“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评定标准(试行)》的要求,对各区、县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实地验收,最终确定候选名单,并将申报材料上报国家减灾委办公室,评审合格的将按规定予以公示并给予表彰。
上海市民政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社区居民对社区综合减灾状况满意度调查表
测评时间 您的姓名 所在社区
请您按了解、参与或满意程度填写本问卷
1、您知道您所在的社区正在创建并申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吗?
a、不知道 b、知道一点 c、基本知道 d、知道 e、很了解
2、您觉得您所生活的社区安全吗?
a、不安全 b、不太安全 d、较安全 d、安全 e、很安全
3、您知道您的周围有灾害风险吗?
a、不知道 b、知道一点 c、基本知道 d、知道 e、很了解
4、您知道应对这些风险的方法吗?
a、不知道 b、知道一点 c、基本知道 d、知道 e、很了解
5、在您家里是否配备了一些减灾器材和救生工具?
a、完全没有 b、配备了一样 c、配备了一点 d、配备较多 e、基本配备
6、一旦发生较为严重的灾害,您知道应该怎么到达社区的避难场所吗?
a、不知道 b、知道一点 c、基本知道 d、知道 e、很了解
7、您是否参加或接受过防灾减灾相关的培训或宣传?
a、未听说过 b、听说但未参与c、参加过1次 d、参加几次 e、参与多次
8、您是否参加过相关的防灾减灾演练?
a、未听说过 b、听说但未参与c、参加过1次 d、参加几次 e、参与多次
9、您是否参与了社区风险图、避难图等的排查和绘制?
a、未听说过 b、听说但未参与c、参加过1次 d、参加几次 e、参与多次
10、您对本社区开展的防灾减灾工作是否满意?
a、不满意 b、不太满意 c、较满意 d、满意 e、很满意
计算方法:每题分值为10分,其中答案a为2分,b答案为4分,c答案为6分,d答案为8分,e答案为10分。问卷分数超过70分,则表示满意度达标。
最终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