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产煤市(州、地)、县(市、区)电煤供应与电力消费协调挂钩机制的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贵州省政府

【发文字号】 黔府办发[2011]3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产煤市(州、地)、县(市、区)电煤供应与电力消费协调挂钩机制的方案的通知
(黔府办发〔2011〕32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建立产煤市(州、地)、县(市、区)电煤供应与电力消费协调挂钩机制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建立产煤市(州、地)、县(市、区)
电煤供应与电力消费协调挂钩机制的方案

为促进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建立长效合作伙伴关系,实现煤电基础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保证工业强省战略的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 基本概念

第一条 煤电挂钩是指产煤市(州、地)、县(市、区)的用电计划与电煤任务完成情况挂钩。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二条 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互保互促、共同发展。

第三条 保稳定、保民生、保重要用户。

第四条 奖励与处罚并重。

第三章 主要内容

第五条 以省政府下达的年度各市(州、地)电煤年度供应计划作为挂钩依据(2011年6月30日前按3月18日省政府煤电运行紧急会议明确的电煤供应计划挂钩)。

第六条 电煤供应不足将形成发供电缺口,相应调减供电计划。

第七条 全网日供电缺口=(考核期日电煤供应计划量-考核期日实际电煤供应量)/近年全省平均单位发电煤耗。近年全省平均单位发电煤耗按照5.35吨/万千瓦时取值。

第八条 根据本地电煤计划完成率、本供电区域供电量占全省比重,制订下一考核期供电量计划。下一考核期本供电区域日供电计划=日计划供电量-全网日供电缺口(1-本地电煤完成率)×本供电区域供电量占全省比重

第九条 煤电挂钩后存在的电量缺口,在全省分摊。

第十条 完成电煤计划的市(州、地)辖区内所有煤矿企业保障用电。

第十一条 煤电挂钩有序用电计划由省三电办定期下达,授权贵州电网公司执行,各地区有序用电计划按照“今超明还、欠用不补”原则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方案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方案从2011年4月1日起试行,并根据实际执行情况不断完善。

附件:1.2011年省内电煤供应计划表

2.2011年3-6月各市(州、地)电煤供应计划

3.2011年各地方用电量分月计划(略)

附件:1.2011年省内电煤供应计划表

供煤单位计划量
全省6175
一、重点煤炭企业2050
盘江投资控股集团480
水城矿业集团380
六枝工矿集团205
林东矿业集团170
兖矿贵州能化公司245
贵州能发公司90
永贵能源公司420
湘能实业公司60
二、地方煤炭企业4125
贵阳市100
遵义市530
六盘水市970
毕节地区1560
安顺市545
黔东南州25
黔南州60
黔西南州310
铜仁地区25


2.2011年3-6月各市(州、地)电煤供应计划

地区及企业计划量
全省18.00
一、重点煤炭企业6.60
盘江控股集团1.50
水城矿业集团1.50
六枝工矿集团0.70
林东矿业集团0.55
兖矿贵州能化0.70
贵州能发公司0.30
永贵能源公司1.20
湘能实业公司0.15
二、地方煤炭企业11.40
贵阳市0.30
遵义市1.45
六盘水市2.65
毕节地区4.20
安顺市1.50
黔东南州0.15
黔南州0.15
黔西南州0.90
铜仁地区0.10


供煤单位计划量
全省6175
一、重点煤炭企业2050
盘江投资控股集团480
水城矿业集团380
六枝工矿集团205
林东矿业集团170
兖矿贵州能化公司245
贵州能发公司90
永贵能源公司420
湘能实业公司60
二、地方煤炭企业4125
贵阳市100
遵义市530
六盘水市970
毕节地区1560
安顺市545
黔东南州25
黔南州60
黔西南州310
铜仁地区25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