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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2011年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方案


【颁发部门】 郑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办[2011]1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11年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201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2011年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郑州市2011年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与中央企业的合作,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加强重大项目、特别是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河南省2011年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坚持以郑州都市区建设为载体,以有效承接产业转移为关键,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把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作为调整优化结构的首要任务,把搭建对外开放主平台作为以增量调结构促转型的有效载体,把强化综合交通枢纽地位作为提高区域竞争力打造竞争新优势的重要举措,努力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充分发挥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的核心和示范带动作用,发挥各级政府推动作用和企业主体作用,围绕重点产业发展,以项目投资、资产重组为主要形式,加强与中央企业合作,促进中央企业在我市扩大投资规模,加快郑州都市区建设,打造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极。
二、目标任务
(一)推动实施一批重点项目。继续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已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目前掌握已开工合作项目4项,总投资49.79亿元左右。推动在建项目早完工、早投产、早见效,巩固合作成果。
(二)洽谈签约一批合作项目。加强与中央企业对接,拓展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丰富合作内容。2011年7月底左右参加在北京举办的“2011年河南省与中央企业合作重点项目签约暨部分项目启动仪式”,目前掌握拟签约合作项目4项,总投资89.96亿元左右。
(三)谋划推介一批新项目。发挥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业的积极性,围绕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筛选重点项目和中央企业对接洽谈,目前已掌握7项,为深化合作做好前期工作。
(四)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级联席会议制度。增进与重点中央企业的沟通交流,制定与中央企业合作年度工作方案,完善相应扶持政策和工作措施,推动我市与中央企业合作不断深化。
三、职责分工
市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包括市国资委、工信委、发展改革委、农委、科技局、商务局、市政府办公厅金融办等。联席会议负责研究与中央企业合作重大事项,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指导和督促我市与中央企业合作项目的开展工作,组织与中央企业合作重大活动,协调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市国资委:牵头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起草全市与中央企业合作年度工作方案;协调、联系河南省国资委和河南省与中央企业合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推荐、协调、推动并跟踪服务所涉及与中央企业合作项目;编写所涉及拟签约、拟推荐洽谈、拟开工启动项目基本情况提纲;汇总我市各相关单位涉及与中央企业合作项目资料和进展情况,并上报省国资委;牵头组织重大项目推介和签约活动。
市工信委:推荐、协调、推动并跟踪服务所涉及与中央企业合作项目;编写所涉及拟签约、拟推荐洽谈、拟开工启动项目基本情况提纲。根据有关政策及时办理相关项目审批和报批等手续;对重点合作项目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参与有关活动期间对接邀请、接待有关中央企业;参与组织重大项目推介和签约活动。
市发展改革委:推荐、协调、推动并跟踪服务所涉及与中央企业合作项目;编写所涉及拟签约、拟推荐洽谈、拟开工启动项目基本情况提纲;根据国家和我市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划,及时办理相关审批和报批等手续;对重点合作项目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负责收集、整理、编印我市重点产业基本情况和重点产业集聚区情况简介;参与有关活动期间对接邀请、接待有关中央企业;参与组织重大项目推介和签约活动。
市农委:推荐、协调、推动并跟踪服务所涉及与中央企业合作项目;编写所涉及拟签约、拟推荐洽谈、拟开工启动项目基本情况提纲;参与组织重大项目推介和签约活动。
市科技局:推荐、协调、推动并跟踪服务所涉及与中央企业合作项目;编写所涉及拟签约、拟推荐洽谈、拟开工启动项目基本情况提纲;参与组织重大项目推介和签约活动。
市商务局:负责推荐、协调、推动并跟踪服务所涉及与中央企业合作项目;编写所涉及拟签约、拟推荐洽谈、拟开工启动项目基本情况提纲;收集、整理、编印我市重点招商引资推介项目;编印市情简介;协调所涉及的项目落地配套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参与组织重大项目推介和签约活动。
市政府办公厅金融办:负责为合作项目提供金融服务,帮助协调解决合作中的融资问题。
各县(市、区)、企业要成立专门机构或工作班子,负责制定本辖区、本企业与中央企业合作年度工作方案;推荐、协调、推动本辖区、本企业与中央企业合作项目,协调中央企业进入产业园区等相关事宜,做好跟踪服务;组织本辖区、本企业参加与中央企业合作重点活动。编写本辖区、本企业所涉及拟签约、拟推荐洽谈、拟开工启动项目基本情况提纲。
四、时间安排
(一)发动筹划阶段(3月底前)。组织召开全市与中央企业合作动员会。各单位要广泛发动,深化认识,制定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方案,研究落实措施,形成工作机制。
(二)对接洽谈阶段(6月底前)。各单位做好与中央企业合作对接工作。已经签署协议的,力争开工建设或启动合作项目;前期已有接洽的,力争达成合作协议;尚无合作对象的,要结合“十二五”发展战略和规划,有针对性地谋划合作项目,寻求和明确合作对象。
(三)重点活动举办阶段(7月底前)。积极参加河南省在北京举办的“2011年河南省与中央企业合作重点项目签约暨部分项目启动仪式”,同时参加河南省百强企业与中央企业对接洽谈活动,为进一步深化合作、扩大交流打好基础。
(四)项目实施及跟踪服务阶段。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跟踪服务工作,落实配套政策,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项目尽快落地。洽谈、签约、项目实施以及跟踪服务等工作可根据实际需要交叉进行。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与中央企业合作是落实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重要举措,对推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意义重大。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主动与中央企业沟通对接,做好项目的服务推进工作。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推进我市与中央企业合作是具有战略性、全局性、长期性的重要工作。市国资委作为牵头单位,要负责统筹协调我市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各企业要把与中央企业合作作为2011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准确定位、主动履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目标一致、步调统一、分工合作、运转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为全市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提供服务保障,确保取得成效。
(三)把握方向,突出重点。围绕提升水平、拓宽领域、打造高地的要求,以构建重大产业基地、优势企业集团、特色产业集群的产业发展格局为目标,吸引中央企业在我市加大投资规模,建设区域总部、研发中心、营销中心和生产基地。各县(市、区)以推进产业园区建设为重点,市管企业以产权合作和项目合作为重点,中央在郑企业以扩展规模、提升水平、建立区域业务中心为重点,进一步扩大我市与中央企业在传统优势产业领域的合作。同时,努力在现代服务业、农业、社会事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引进一批重大项目。
(四)发挥优势,积极对接。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区位、产业、园区和生产要素优势,尽快明确合作对象和目标,加强与中央企业项目对接。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和行业管理优势,为县(市、区)、企业提供投资和项目信息,帮助疏通渠道,促进顺利对接。市属企业要按照自身发展战略和“十二五”结构调整方向,继续巩固与中央企业战略合作,着力开辟新的合作领域,落实新的合作项目,努力发挥带动和表率作用。中央在郑企业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向总部汇报,争取总部进一步扩大对我市的投资规模,上一批规模大、水平高的重点项目。通过积极组织、主动对接,力争在签约项目数量和质量上取得较大进展。
(五)优化环境,搞好服务。将我市与中央企业合作大型投资项目列入重点项目管理范围,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并享受引进外资优惠政策。企业兼并重组和产权合作项目按照国家和我市促进企业战略重组的有关规定,执行税费减免、要素配置、扩大融资等优惠政策。结合深入推进“两转两提”,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完善联审联批制度,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为中央企业创造良好投资环境,吸引中央企业扩大投资,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六)为及时掌握合作项目进展情况,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企业要明确所涉及项目的联系人和职责,并于每月12日、25日之前将本单位与中央企业合作项目进展情况报市国资委汇总;市国资委于每月15日、30日之前向省国资委填报我市与中央企业合作项目进展情况。
(七)加强督导,严格考评。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我市与中央企业合作的总体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企业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考评体系。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组织宣传优秀典型。对工作积极、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要给予通报表彰;对行动迟缓、推诿应付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附 件:
郑州市与中央企业合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召集人:胡 荃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召集人:王跃华 副市长
成员:张 吉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郑灏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秦晓辉 市国资委主任
史占勇 市工信委主任
何 青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郭耀伟 市国资委副主任
刘延龄 市工信委主任助理
王小红 市农委副主任
苗晋琦 市科技局常务副局长
张福清 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予红 市政府办公厅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郭耀伟同志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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