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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同意上海市《空调水系统化学处理设计规程》等两项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颁发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标标备[2011]5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同意上海市《空调水系统化学处理设计规程》等两项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建标标备[2011]51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你委《关于上报<空调水系统化学处理设计规程>等两项备案内容的报告》(沪建交 [2011]22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空调水系统化学处理设计规程》等两项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

《空调水系统化学处理设计规程》 j11830-2011

《脱硫石膏土体增强剂应用技术规程》 j11831-2011

该两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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