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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评审丽水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批复


【颁发部门】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发文字号】 浙土资厅函[2011]41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评审丽水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批复
(浙土资厅函〔2011〕416号)


丽水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要求对丽水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1-2015)进行评审的请示》(丽土资〔2011〕2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丽水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1-2015)》(送审稿)进行评审。

二、拟聘请7位专家组成规划评审委员会,其中5位由省厅负责聘请,另请你局确定2名熟悉当地有关情况及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

三、评审会拟定于4月22日上午在丽水召开,请你局通知市辖各县级国土资源局主管领导参加,邀请市有关部门代表参加。

四、评审会的各项具体工作由你局负责安排。

联系人:毛伟利,电话:0571-88877895。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丽水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1-2015)》评审委员会专家名单

序号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职务、职称

备注

1

王东祥

浙江省人民政府

咨询委员会

副秘书长

高级经济师

2

张永山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教授级高工

3

张国柱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研究馆员

4

姚道坤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教授级高工

5

谭湘萍

浙江省环境保护

科学设计研究院

副总工程师

教授级高工

6

由丽水市局确定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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