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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江河流域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辽宁省政府

【发文字号】 辽政办发[2011]1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江河流域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辽政办发〔2011〕16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我省江河流域保护工作,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证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省政府决定成立省江河流域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领导全省江河流域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省江河流域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建立规范、合法、有序的江河流域管理秩序。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赵化明 副省长
副组长:何焕秋 省政府副秘书长
史会云 省水利厅厅长
李忠国 省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局长
王殿武 省凌河保护区管理局局长

成 员:徐力达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孙成伟 省公安厅纪委书记、督察长
金允坤 省财政厅副厅长
江晓波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朱京海 省环保厅副厅长
葛 方 省交通厅副厅长
陈 健 省农委副主任 
马志刚 省林业厅副厅长
王永鹏 省水利厅副厅长
李锋德 省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肖建辉 省凌河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孙朝俞 省江河流域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办公室主任由史会云同志兼任。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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