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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省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颁发部门】 吉林省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发[2011]1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省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吉政发〔2011〕1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任命王化文为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接受陈晓光、金振吉辞去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现将省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省长王儒林分管省审计厅(副省长竺延风协助)。

副省长竺延风 协助省长分管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包括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吉林电视台)、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副省长马俊清 协助省长分管省文化厅(省文物局)。

联系省总工会、省社会科学院(省社会科学联合会)、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省作家协会。

副省长陈伟根 协助省长分管省体育局。

副省长王祖继 协助省长分管省测绘局、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副省长王化文 协助省长分管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知识产权局)、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宗教事务局)、省公安厅(包括省公安边防总队、省公安厅消防局、省公安厅警卫局、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省国家安全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包括省监狱管理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外国专家局;包括省公务员局、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省就业服务局)、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信访局、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驻吉部队、武警吉林省总队、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科学技术协会、中科院长春分院。

省政府领导同志的其他工作分工不变。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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