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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药品零售经营许可工作中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补充通知(2011修改)


【颁发部门】 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大食药监发[2011]3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药品零售经营许可工作中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补充通知
(大食药监发[2011]32号)


各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有关处室,各药品零售企业:
现将2011年3月16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的《关于明确药品零售经营许可工作中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大食药监发[2011]20号)第五项中“因药品零售企业提出换证申请临近其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日,致使在换证的受理、办理(包括申请延长审批时限)以及整改过程中许可证既已失效的,该许可证依法注销”的规定修改为:“在换证的受理、办理(包括申请延长审批时限)以及整改过程中,因药品零售企业提出换证申请已超过其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日,该许可证依法注销”。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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