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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五一”放假及执行夏季作息时间的通知


【颁发部门】 拉萨市政府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驻市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40号)精神,2011年“五·一”放假3天,即4月30日(星期六)至5月2日(星期一)。 5月3日(星期二)照常上班。

请各单位在节日期间认真做好节日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5月1日至9月30日执行夏季作息时间。

夏季作息时间为:上午:9:00一13:00下午:15:30一18:30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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