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建发〔2011〕65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1年城乡建设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
2011年城乡建设工作要点
2011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开好局、起好步至关重要。结合未来五年城乡建设工作思路及奋斗目标,更加突出“以建设促发展、惠民生、调结构”的工作理念,注重创新“城乡统筹建设”的工作路径,坚持以宜居、畅通为统揽城乡建设全局的工作抓手,确立进一步“推动城市形象快提升、城乡面貌上档次、发展环境大改观”的工作主题,把开局之年的重点工作抓好落实。
一、全力推进公租房建设
(一)切实履行好建设牵头职责,把公租房建成经得起检验的优质工程。加快民心佳园、康庄美地等7个已开工项目建设,确保按期竣工。今年要全力实现开工1350万平方米工作任务,其中主城开工建设的8个片区,4月完成拆迁交地,确保上半年全部开工。
二、推动宜居重庆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危旧房改造工作。做好拆迁片区的扫尾工作,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加强危旧改地块建设和出让,提升集中绿地品质。做好“十二五”危旧房改造规划,建立主城区危旧房改造长效运行机制。
(三)主干道环境综合改造。重点突出机场至渝州宾馆等重要路段,完成89段178公里的两年攻坚任务。完成远郊区县城60个旧居住小区环境整治任务,大力优化居民生活环境。
(四)广场雕塑建设。建设1万平方米规模以上主城城市广场9个、57.74万平方米。抓紧组织实施已启动的主城50个雕塑主题,确保基本建成。
三、推动畅通重庆建设取得新进展
(五)轨道交通建设。完成投资160亿元,实现一号线朝沙段、三号线二塘至江北机场段共56公里通车运营,运营总里程达到75公里。启动三号线北延伸段等控制性节点工程。力争国家批准《重庆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第二轮建设规划(2012~2020年)》。
(六)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围绕两江新区、西永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空港功能区、经开区与高新区、公租房建设片区等重要功能区和机场、火车站等交通枢纽,加快推进快速路一横线东段、一横线西段、一纵线中段北段、四纵线北段、沙璧大道等主城路网建设。有针对性开工一批排堵项目,逐步缓解重点路段拥堵。
四、扎实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七)抓开工促进资金、土地、环保等建设条件的落实,抓竣工强化施工科学管理,完善目标考核管理机制,积极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继续推动西部国际会展中心、国泰艺术中心、笔记本电脑产业基地等项目建设,完成年度计划投资2300亿元,强力支撑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
五、加大统筹城乡建设力度
(八)城镇体系建设。全市城镇化率达到54.4%。着力完善国家中心城市支撑要件,构建特大城市带动城镇群,城镇群带动农村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同步推进大都市空间拓展和功能完善,加快建设两江新区,提速开发西部新城、南部新城,高水平实施二环区域组团开发,促进产业布局与交通组织、公共设施与人口聚居相协调,加快形成一批新的功能组团。
(九)远郊区县城建设。努力形成城市功能全、要素集聚多、对外开放度高的六大区域性中心,带动辐射周边区县协调发展。指导和支持远郊区县完善城市功能,在旧城改造、广场和公园、“3000万元项目”建设等方面狠下功夫,全面提升区县城市建设档次和水平、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水平。
(十)村镇建设。加快推进市级中心镇“五个一”、“六个有”建设,全面完成中心镇风貌设计方案审查,推动中心镇的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特色打造。完成10万户农村危旧房改造,重点消除d级危房5万户,建成巴渝新居5万户,农民新村500个,力争每个区县建成2-3个农民新村市级示范点,综合整治村容环境,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六、推进建设行业做大做强
(十一)房地产业。密切关注房产税实施后的市场动向,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引导,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研究制定成品住宅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积极培育住宅产业化基地和集团建设。
(十二)建筑业。做好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人员培训、场地改造等工作。完善主城区在建工程模拟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管理办法等,适时将评价结果纳入招投标评分,推动行业管理、市场管理和现场管理水平全面提升。采取综合举措遏制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标后合同履约监管力度,试点工程保险、工程担保等新机制。严格执行市场准入清出制度,做好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坚持对等待遇原则,规范市外入渝企业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建筑安全属地化、扁平化监管。推进分户验收制度,严格初装饰标准,开展精品住宅工程创建活动。做好重大质量风险源的事前控制,坚决防范不合格建材在工程中使用。
(十三)设计业。建立设计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和项目管理的联动管理信息系统。促进勘察企业、技术资源的优化重组,形成勘察市场、质量、资质、资格的系统监管。加强对区县初步设计审查的指导和行业培训,建立审查质量通报机制,优化审查程序,完善评判标准,推行初步设计审查与市场行为的“联动”管理,不断提高审查的质量和效率,树立初步设计审查的影响力和权威性。
(十四)科技教育和建筑节能。组织智能低碳建筑等重大专项研究。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建立标准执行监督和信息反馈机制。继续实施惠农转移培训工程。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建立低碳建筑技术研发和评价体系。抓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示范城市建设。
七、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十五)法制建设。力争完成《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积极推动执法“三促进”活动落实。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探索建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机制,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十六)党风廉政建设。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二期建设,拓展监察范围,完善监察手段,推进行政审批阳光运行。加强行业纠风工作,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和商业贿赂治理工作
(十七)队伍建设。提高干部职工执政能力和工作水平,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编制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制定干部岗位适应性测评指标。严密组织“人民好公仆”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深化“学党史、强党性”教育,强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继续开展创先争优、“三项活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加大对外宣传力度。
(十八)强力抓实平安建设、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工作的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