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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11年预算的决议


【颁发部门】 包头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11年预算的决议
(2011年4月27日包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包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查了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任福所作的《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1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1年财政收支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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