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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颁发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发[2011]3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渝府发〔2011〕3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市政府对2010年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编制了《重庆市201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确定收费项目共计323项(含二级收费项目),比2010年减少31项,现予以公布。

凡未公布的收费项目,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征收,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缴。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负责受理社会举报并监督检查。

监督举报电话:67575444(市财政局)、12358(市物价局)。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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