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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沧浪新城长吴路项目建设投资额的批复


【颁发部门】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苏发改中心[2011]12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沧浪新城长吴路项目建设投资额的批复
(苏发改中心〔2011〕124号)


沧浪区发改局:

你局沧发建[2011]31号文及附件已收悉。关于沧浪新城长吴路项目,我委曾以苏计中心[2004]205号文批复计划任务书,项目批准投资1370万元。因项目申报时测算总投资未包含征地拆迁成本,导致实际投资额超出批准投资额138%,现根据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对沧浪新城长吴路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核报告》(华星会专字(2009)0404号),经研究,同意沧浪新城长吴路项目建设投资额由1370万元调整为3255万元,其中道路工程1334万元、各类待摊费1921万元。增加的1885万元由沧浪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此 复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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