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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延庆县妫水河桥施工期间禁止通行的通告


【颁发部门】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发文字号】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2011年第1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延庆县妫水河桥施工期间禁止通行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2011年第17号)


经有关部门批准,延庆县妫水河桥将进行桥梁改建施工。为保证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1年5月20日起至11月10日止,延庆县妫水河桥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机动车可绕行湖南路、南菜园桥、湖北路,非机动车、行人可由西侧新建钢便桥通行。

特此通告。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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