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语委成员单位、各区县语委、教育局、文明办、各直属学校: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加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等要求,根据《省语委、省教育厅、省文明办关于开展“中华诵·颂歌献给党”红色经典诵读系列活动》(苏教语〔2011〕2号)文件精神,市语委、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决定开展 “中华诵·颂歌献给党”红色经典诵读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广泛开展诵读、书写、讲述红色经典活动,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学生进一步了解国情、党情,加深对中国近现代史、中国革命和建设史的认识,坚定党的领导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凝心聚力,提升素质,为建设美好南京贡献力量。
二、重点活动
1.举办第四届南京市“中华诵”经典诵读比赛。参赛作品以红色经典为主。参赛对象为中小学师生及社会其他行业人员(方案见附件一 )。
2.举办第三届南京市“书写经典”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参赛对象为在校学生(方案见附件二)。
3.举行“中山杯”南京市中小学生书法大赛(详见宁教宣德〔2011〕4号文)。
4.组织参加“诵读经典,感悟成长”作文大赛。根据《教育部语用司关于开展2011全国中小学生作文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11〕11号)精神,组织中小学生积极参与(方案见附件三 )。
5.组织参加第四届江苏省"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大赛。参赛对象为在校学生, 各区县语委、教育局,各直属学校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方案见附件四)。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有序推进。经典诵读活动是新形势下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中华文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文化强市和教育名城、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实际行动。各区县、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经典诵读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有力有序推进。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区县、各单位要明确责任部门,确保各项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落实、有成效,不断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 等途径,加大对红色经典诵读活动的宣传报道,为营造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浓厚氛围作出贡献。
请市语委成员单位、各区县语委、教育局、文明办、各直属学校将活动信息及时报送市教育局语工处,地址:北京东路26号,邮编:210008,电话、传真:83639971,电子邮箱ygc@nje.cn或yywz2008@yeah.net。
附件一:第四届南京市“中华诵”经典诵读比赛方案
附件二:第三届南京市“书写经典”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方案(略)
附件三:“诵读经典,感悟成长”作文大赛方案
附件四:第四届江苏省“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大赛方案
南 京 市 教 育 局
南京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一年四月二日
附件一:
一、参赛组别
比赛设教师组、中学生组、小学生组、综合组(学校组之外社会其他行业人员)等4个组别。其中:中学生组、小学生组为集体( 10人及以上)诵读节目,其他组别不限。时长均不超过3分钟。
二、诵读篇目
以反映中国共产党90年奋斗历程的经典作品为主。作品应 为广大群众耳熟能详。
三、参赛流程
1.初赛由市语委成员单位、各区县语委、教育局、各直属学校自行组织,5月15日前将本区县、学校各组别教师、学生参赛人数报送至市教育局语工处(市语委办)(地址:北京东路26号,电话、传真:83639971);
2.各区县语委、教育局、各直属学校报送教师组、中学生组、小学生组节目各1个;市语委成员单位报送综合组节目1-2个参加全市决赛。
3.教师组现场决赛于5月25日(周三)下午2:00在市电化教育馆举行(地址:慈悲社3-3号)。5月20日前,各区县语委办负责将本区县参赛人员名单(附登记表)及配乐(刻成光盘wmv或avi格式,)报送市教育局语工处(地址:北京东路26号,邮编:210008,电话、传真:83639971),各直属学校参赛人员名单(附登记表)及配乐(刻成光盘wmv或avi格式)由校团委负责报送市教育团工委(地址:北京东路26号,邮编:210008,电话:83639941);
中学生组、小学生组、综合组参赛人员名单(附登记表)及配乐(刻成光盘wmv或avi格式)于8月30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语工处(市语委办),比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主办单位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参赛节目进行现场评比打分,并推荐优秀节目参加全省决赛。
四、奖项设置
奖项分组织奖和个人奖;
组织奖由主办单位根据参赛情况、获奖情况进行评选,并向获奖单位颁发奖牌;
个人奖根据专家现场打分情况确定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主办单位向获奖者颁发证书。
登记表
区县(单位):
姓名 | 性别 | 单位 | ||||
组别 | 教师组 中学生组 小学生组 综合组 | |||||
参赛篇目 | 是否配乐 | |||||
联系人 | 电 话 | |||||
报名时将此表电子稿发送到电子邮箱ygc@nje.cn或yywz2008@yeah.net
(盖 章)
附件三:
一、比赛主题
诵读经典,感悟成长
二、主办单位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三、参赛对象
各地义务教育在校学生,分为甲、乙、丙三组(甲组为1-3年级,乙组为4-6年级,丙组为7-9年级)。
四、作品要求
甲组:作文要求200-500字,可以《我学×××(经典作品)的故事》《母亲》《我的经典启蒙教师》《家乡的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国庆节等)》等为题;
乙组:作文要求400-800字,可以《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我心中的美好家园》《我爱古琴(围棋、书法、国画、武术……)》《让我感动的……诗(词、曲、古文、革命圣地、共产党人、历史故事、历史人物等)》等为题;
丙组:作文要求600-1000字,可以《照亮生命的红星》《给孔子的一封信》《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道不远人:不能不孝敬父母(感恩社会、诚信待人、学会忠恕等)的(几个)理由》等为题。
所有参赛作文都可以结合本次大赛的作文主题自定题目。所有参赛者均可为参赛作文自配插图,作文一旦获奖,配图可作为文集出版时的插图优先选用。
五、参赛方式
参赛者需将作品(作文和配图)上传至本次大赛官方网站http://jiaoyu.139.com,具体方式见网站说明。每人参赛作品数量不限,但参赛者获奖只以获得最高奖项等次为准,不重复得奖。本次大赛不接受纸制版本作文投稿。
六、评比规则
比赛成绩由网络投票(权重5%)、手机短信投票(权重15%)和专家评审(权重80%)三项成绩综合确定。所有参赛作品上传至网站,经审核后,即在网上进行公开展示,并开始接受网络和手机短信投票(投票规则详见网站说明)。投票时间为3月15日-6月15日。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面向参赛者、指导教师和全国基层学校分别设置奖项,分设“省级奖”和“全国奖”两个级别。
(一)省级奖
1.参赛者奖:每个组别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参赛作品数在20万份以上的省份,每个奖项可增加10个名额。获奖者均可获得由教育部语用司颁发的证书一份,奖品一份。获得一、二等奖的作品推荐参加全国奖评选。
2.指导教师奖:获奖作品的指导教师(1名)均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指导教师获得由教育部语用司颁发的证书一份。
(二)全国奖
1.参赛者奖:每个组别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50名。全国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将入选作品文集,由出版社正式结集出版。获奖者可获得由教育部语用司颁发的证书一份,优秀文集一本。
2.获奖者指导教师(1名)均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指导教师可获得由教育部语用司颁发的证书一份,优秀文集一本。
3.学校奖项:获奖作品数量(含省级奖和全国奖)排名前50名的学校和参赛作文数量排名前50名的学校,获得优秀组织奖(两项不重复获奖)。
4.特等奖:各组获得全国一等奖的选手,将受大赛组委会邀请,参加“中华诵•2011全国中小学生口语作文大赛”,现场角逐全国作文大赛特等奖。特等奖获奖者将获得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获奖证书一份及由大赛组委会提供的奖品一份。
省级奖和全国奖获奖名单将通过大赛官方网站予以公布或告知,省级奖揭晓时间为7月15日前;全国奖揭晓时间为8月初。
附件四:
一、参赛对象
中小学在校学生
二、作品要求
1.内容:抒发爱党爱国爱人民的真挚情感和远大理想志向, 反映时代生活。
2.体裁以传统诗词为主,篇幅短小精悍的新诗和儿歌也可参赛。
三、参赛方式
每人参赛作品不超过3首。8月31日前,参赛者登陆江苏省中小学文献信息网( http://www.shangshu.com ),进入“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大赛”专栏,提交参赛作品电子文稿及个人 详细信息。
四、奖项设置
1.个人奖。由省诗词协会按大学组、中学组、小学组分别 评奖,并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2.组织奖:由省语委根据各地投稿数量和获奖情况综合确定,并颁发奖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