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瑞士钢琴家丹·波耶纳鲁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415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11]43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中演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邀请瑞士钢琴家丹·波耶纳鲁一行3人,于2011年5月14日至23日到上海市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文化部关于同意瑞士钢琴家丹·波耶纳鲁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4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