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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准予深圳龙济医院等3家医院开展健康体检服务的通知


【颁发部门】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深卫人发[2011]31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准予深圳龙济医院等3家医院开展健康体检服务的通知
(深卫人发〔2011〕317号)


深圳龙济医院、深圳雪象医院、深圳健丰医院:

根据卫生部《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我委对深圳龙济医院、深圳雪象医院、深圳健丰医院等3家医院申请开展健康体检服务的材料进行了审核,并组织健康体检专家组进行现场评估。经研究,我委同意深圳龙济医院、深圳雪象医院和深圳健丰医院等3家医院开展健康体检服务。

请你们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到我委办理变更登记注册手续。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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