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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六次人口普查百岁老人核查方案


【颁发部门】 湖北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办公室

【发文字号】 鄂人普办字[2011]1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湖北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办公室关于开展湖北省第六次人口普查百岁老人核查工作的通知
(鄂人普办字[2011]13号)


各市、州、县人口普查办公室:

按照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省人口普查办公室将于5月10日起组织专班对各地人口普查百岁老人相关信息进行全面入户核查。核查专班由省、市、县三级普查机构有关人员组成。全省各级普查机构,尤其是乡镇普查办、村(居)普查小组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把核查作为人口普查数据质量检查的重要内容,指定专人,共同完成此次核查任务。

湖北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附件:
湖北省第六次人口普查百岁老人核查方案

一、核查目的

人口普查高龄人口数据是各级政府掌握老年人口情况,制定优抚政策的重要参考依据。为了确保高龄人口普查登记数据的准确、客观、真实,根据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省人普办组织专班对各地百岁以上高龄人口的信息进行全面核查。

二、核查时间

2011年5月10日--2011年5月30日

三、核查对象及方法

核查对象为第六次人口普查登记时点满100周岁及以上的人口,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机器汇总资料全省共计797人(含部分目前已去世、空挂户)。采取全面入户逐一核查的方式,采集百岁老人照片、住房、生活等信息,填写湖北省百岁老人登记卡。如有普查员登记原因造成的年龄错误或死亡未销户等情况,要填写高龄人口清查情况差错清单,并在备注栏予以说明。

百岁老人,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即2010年11月1日零时存活满一百周岁及以上的人口,出生时间为1910年10月31日及以前的人口。核查时去世,但普查时点存活的人口也属于核查对象。

核查时要充分尊重老人,以探视的名义,能与老人交流时尽量与老人交流,如老人不愿接受核查,可与其家人进行核实,核查时要查看被核查者户口或能证明其身份的其他记录,百岁老人清单中性别标识1为男性,2为女性。

对于户籍外出的百岁老人要尽量联系到老人的现住地,并将核查情况如实填写在湖北省百岁老人登记卡上。

核查时,要填写湖北省百岁老人调查表,并给老人拍登记照。对身体十分健康的老人要拍一些简单的劳动和生活照片。照片附登记卡相应位置。照相器材各组自带。必须确保照片与个人的一致性,杜绝张冠李戴的现象。

填写湖北省百岁老人调查登记卡时,不填编号,登记人及登记时间必须填写。核查时须携带礼品,待核查属实,取出礼品并赠予被核查对象。

四、核查专班人员及分组

省人普办抽调省局部分人员组成核查专班,聘请部分大学生参与核查,共分九组,具体人员及分组如下:

督察组组长:赵继华

成员:刘洪

核查一组:

成员:王兴华王玉金肖嫔方良才

核查市州(百岁老人数):孝感(43)咸宁(56)

核查二组:

成员:何志华李传中张宗山

核查市州(百岁老人数):荆州(99)

核查三组:

成员:乔青聂超陈新良韦永斌胡定鹏马军堂

核查市州(百岁老人数):宜昌(67)仙桃(4)潜江(8)天门(7)

核查四组:

成员:陈云清叶跃李邦志

核查市州(百岁老人数):襄樊(117)

核查五组:

成员:许勇柳仕虹田玉花

核查市州(百岁老人数):荆门(110)

核查六组:

成员:王孟灿郭拥军邹微

核查市州(百岁老人数):恩施(45)

核查七组:

成员:裴荆城李启高陈楚雄陈康夏炎

核查市州(百岁老人数):黄石(28)鄂州(16)黄冈(6)

核查八组:

成员:艾欣杨燕余万里周红征

核查市州(百岁老人数):十堰(20)随州(67)

核查九组:

成员:鲍谦彭薇帅国豪

核查市州:武汉市(103)

每组配备大学生若干。

五、入户礼品

入户礼品由省人普办负责按照各市州百岁老人数量运至所有市州人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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