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法国编舞家多米尼克·博万等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454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11]49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大剧院演艺中心邀请法国编舞家多米尼克·博万等3人,于2011年4月25日到上海市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文化部关于同意法国编舞家多米尼克·博万等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4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