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俄罗斯托迪斯舞蹈团到北京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456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11]18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中演演出院线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邀请俄罗斯托迪斯舞蹈团一行36人,于2011年5月10日至8月10日来华到北京等地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及其他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文化部关于同意俄罗斯托迪斯舞蹈团到北京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4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