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保障性住房施工图设计文件调图评审的通知


【颁发部门】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冀建质[2011]20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保障性住房施工图设计文件调图评审的通知
(冀建质〔2011〕202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近年来,我省各地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克服困难,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了解全省保障性住房设计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今后保证性住房建设的设计指导工作,不断提高保障性住房设计水平和建设品质,促进我省住房保障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保障性住房施工图设计文件评审,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本次保障性住房施工图设计文件调图评审的范围为各地在建和2011年拟开工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工程。

二、评审内容

包括设计深度、户型、功能和平面布局、配套设施、抗震设防、节能以及现行规范、强制性条款执行情况和履行手续情况等。

三、设计文件要求

各设区市从在建和2011年拟建项目中,选择建设规模最大项目的单项施工图设计文件各一套(应当是全套单项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装饰装修设计),并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和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四、工作安排

(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市提供图纸进行评审,总结和归纳存在的不足以及需要改进提高的地方,给出评价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反馈各市,以便在今后工作中加以借鉴和改进。对于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督促整改和处理。

(二)各市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梳理、严肃对待,如实报送施工图设计文件,保证设计图纸的真实、完整性。

(三)各市应于2011年4月12日前,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西路501号3103房间

邮编:050051

电话:0311-87904537

联系人:任伟胜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