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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调整桥河互通立交工程施工时间的批复


【颁发部门】 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局

【发文字号】 渝高管[2011]4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调整桥河互通立交工程施工时间的批复
(渝高管〔2011〕40号)


綦江县交通委员会:

你委《关于调整渝黔高速公路桥河互通式立交工期的请示》(綦交委〔2011〕3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鉴于桥河互通立交工程受2011年春运和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的迎检工作影响,原则同意调整桥河互通立交工期,自2011年“五一”假期结束后至2011年9月底进入高速公路区域施工,施工交通组织和交通安全管理等事宜按照渝高管〔2010〕73号文相关内容执行。

请你委切实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完善交通组织措施,保障施工期间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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