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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京市栖霞区与江宁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颁发部门】 江苏省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复[2011]2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京市栖霞区与江宁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苏政复〔2011〕28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栖霞区江宁区部分行政村行政区划的请示》(宁政发〔2011〕92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将江宁区汤山街道办事处的桦墅村、孟北村划归栖霞区西岗街道办事处管理。
行政区划调整后,栖霞区行政区域面积390.52平方公里,人口43.41万人,辖10个街道办事处,其中,西岗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面积37.63平方公里,人口2.66万人,管理4个居委会、2个村委会。江宁区行政区域面积1558.44平方公里,人口93.1万人,辖10个街道办事处,其中,汤山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面积170.57平方公里,人口6.22万人,管理8个居委会、8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一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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