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杭建工发〔2011〕145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开发区管委会、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加强工程检测机构和从业人员监管,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委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和近期我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若干意见》,制定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o一一年四月八日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加强工程检测机构和从业人员监管,坚决打击弄虚作假等行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结合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若干意见》和相关规定为依据,以制度建设促进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规范检测行为为核心,加强对检测机构的监管,通过企业自查自纠和主管部门督查,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自律和职业道德体系建设,建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平等竞争、优胜劣汰的机制,推动检测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工作,明确监督管理的重点环节和重点监管对象,进一步强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执法职能;发挥检测行业自律和自我规范作用,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维护检测市场的正常秩序;进一步加强对检测机构从业人员的教育,加大行政处罚力度,规范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切实推进检测行业的公正性和服务性,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整体水平,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裘新谷副主任。
副组长:董天乐、王萌
成员:柳振森、柴炜、夏坤、黄仁大、黎晓伟、吴玉霞、陈建中、钱匡亮。
四、整治时间
2011年4月15日-2011年8月31日
五、整治内容
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为在我市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包括县(市)区)。整治的主要内容是:
(一)资质市场行为方面:
1、检测机构不具备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
2、实际使用名称、检测项目和参数、检测场地等情况与资质证书登记事项不一致;
3、检测机构的重要变更(指法人、技术负责人、场所等变更)未及时上报;
4、超出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情况;
5、存在转包检测业务的行为;
6、检测人员未取得资格证书,从事检测工作和出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7、检测机构检测人员配备达不到《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要求;
8、检测场地的环境条件不符合《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要求;
9.检测设备配备达不到《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要求;
10.其它不符合资质要求的情况。
(二)检测工作质量:
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委托合同情况;
2、检测报告的真实情况;
3、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情况;
4、不合格事项的上报和处置程序情况;
5、质量检测试样的取样和送检程序及试块的刻划标识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6、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7、检测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维护和保养等情况;
8、检测机构技术人员档案及主要检测设备档案,内部管理及档案资料管理,检测原始记录信息及数据记录等情况;
9. 市区检测机构是否按要求实施与总站监管系统的信息联网,力学试验曲线是否按规定自动采集保存;
10、检测机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六、实施步骤(专项整治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4月15日~4月30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活动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整治活动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
第二阶段:企业自查(5月1日~5月31日)各检测机构须针对专项整治主要内容开展自查自纠,找出薄弱环节实施整改,并提出改进完善的措施(自查表见附件2、附件3)。
第三阶段:全面排查(6月1日~7月31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辖区内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查(检查表见附件1),特别是对一些市场行为不规范、检测工作质量差的检测机构进行重点检查;对一些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检测活动也要进行重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落实责任,督促相关机构立即纠正。情况严重的或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要依法予以处理。
第四阶段:督查完善(8月1日~8月31日)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的基础上,我委将组织专家组对全市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专项抽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充分认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构和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要求,精心组织,扎扎实实抓好专项整治活动,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措施,加强督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负起责任,狠抓落实,扎实推进专项整治活动。各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落实整改措施,积极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活动有序开展。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试块不按要求进行刻划、试样未按要求留置,伪造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检测机构检测人员、仪器设备等现状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规定的,要提出处理建议,严格进行处理。
(三)完善制度,务求长效。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摸清本地每个检测机构的基本情况,找出检测机构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有利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良性发展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监管制度和完善相关措施,加强检测机构资质和从业人员的动态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的准入与清除,确保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各检测机构在5月25日前将企业自查表上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区各检测机构上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5月31日前各单位汇总后报工程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8月10日前将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整治情况总结报委工程处。
总站联系人:吴玉霞 联系电话(传真):88398982
工程处联系人:黎晓伟联系电话(传真):87020019
附: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表
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自查表
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程项目自查表
二o一一年四月七日
附1: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表
1-1
机构名称 |
| 设立时间 |
| ||||
机构地址 |
| ||||||
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
| ||||
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 |
| 发证机关 |
| ||||
注册资金 |
| 经济性质 |
| ||||
计量认证证书号 |
| 发证机关 |
| ||||
法定代表人 |
| 职务 |
| 职称 |
| ||
技术负责人 |
| 职务 |
| 职称 |
| ||
企业人员状况 | 在编人员总数 人 | 外聘人员 人 | 持证上岗人数 人 | ||||
技术人员总数 人 | 高级职称 人 | 中 级 职 称 人 | |||||
房屋 面积 | 自有实验室面积(平方米) | 自有办公室面积 (平方米) | |||||
租用实验室面积(平方米) | 租用办公室面积 (平方米) | ||||||
仪器设备总台(套) |
| 仪器设备固定 资产原值(万元) |
| ||||
具 备 的资质 情 况 | 一、见证取样检测: 4、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 1、建筑工程材料检测 5、建筑智能化系统检测 2、市政(道路)工程材料检测 6、建筑幕墙检测 二、专项检测: 7、建筑节能监测 1、建设工程结构检测 8、市政桥梁检测 2、建设工程钢结构检测 9、建设工程结构可靠性鉴定 3、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 | ||||||
1-2
序号 | 检查内容 | 得分 | |
1 | 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是否安全有效,省外检测机构的备案手续是否安全有效 |
| |
2 | 承接工程检测业务后是否到业务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工程项目登记 |
| |
3 | 实际使用名称、检测项目和参数、检测场地等于资质证书登记事项是否一致,有无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等违法行为 |
| |
4 | 检测机构的重要变更(指法人、技术负责人、场所等变更)是否及时上报 |
| |
5 | 超出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 |
| |
6 | 是否存在转包检测业务的行为 |
| |
7 | 是否有未取得资格证书的检测人员从事检测工作,出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
| |
8 | 检测机构检测人员配备是否达到《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要求 |
| |
9 | 检测场地的环境条件是否符合《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要求 |
| |
10 | 检测设备配备是否达到《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要求 |
| |
11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委托合同是否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检测委托合同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影响检测报告公正性的内容 |
| |
12 | 是否有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的,或出具错误的检测结论造成严重后果的 |
| |
13 | 是否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 |
| |
14 | 是否按规定上报发现的检测不合格事项以及不合格报告,对不合格报告有无严格处置程序 |
| |
15 | 监督检查工作中不能如实提供机构、人员资料,或提供的资料弄虚作假 |
| |
16 | 质量检测试样的取样和送检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试块的刻划标识是否符合要求。 |
| |
17 | 检测报告签字盖章是否符合国家和省法规、文件要求 |
| |
18 | 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或者不能有效运行和维护 |
| |
19 | 检测仪器设备是否按规定检定、校准,检测仪器设备是否进行有效的维护和保养,影响到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
| |
20 | 检测机构未建立健全所有技术人员档案及主要检测设备档案,内部管理及档案资料管理混乱,检测原始记录信息机数据不全,造成责任不清和检测数据无法追溯。 |
| |
21 | 市区检测机构是否按要求实施与总站监管系统的信息联网,力学试验曲线是否按规定自动采集保存。 |
| |
22 | 检测机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
| |
检测
机构
自查
情况
|
| ||
建设
行政
主管
部门
检查
情况
| 检查人员签字:年 月 日
| ||
检测机
构负责
人签认 | 检测机构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 ||
处理意见
| 经办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
县(市、区)
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注:本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填写
附2: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自查表
2-1
机构名称 |
| 设立时间 |
| ||||
机构地址 |
| ||||||
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
| ||||
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 |
| 发证机关 |
| ||||
注册资金 |
| 经济性质 |
| ||||
计量认证证书号 |
| 发证机关 |
| ||||
法定代表人 |
| 职务 |
| 职称 |
| ||
技术负责人 |
| 职务 |
| 职称 |
| ||
企业人 员状况 | 在编人员总数人 | 外聘人员人 | 持证上岗人数人 | ||||
技术人员总数人 | 高级职称人 | 中级职称人 | |||||
房屋 面积 | 自有实验室面积 (平方米) | 自有办公室面积(平方米) | |||||
租用实验室面积 (平方米) | 租用办公室面积(平方米) | ||||||
仪器设备总台(套) |
| 仪器设备固定 资产原值(万元) |
| ||||
具 备
的资质
情 况 | 一、见证取样检测: 4、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 1、建筑工程材料检测 5、建筑智能化系统检测 2、市政(道路)工程材料检测 6、建筑幕墙检测 二、专项检测: 7、建筑节能监测 1、建设工程结构检测 8、市政桥梁检测 2、建设工程钢结构检测9、建设工程结构可靠性鉴定 3、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 | ||||||
2-2
序号 | 检查内容 | 得分 |
1 | 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是否安全有效,省外检测机构的备案手续是否安全有效 |
|
2 | 承接工程检测业务后是否到业务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工程项目登记 |
|
3 | 实际使用名称、检测项目和参数、检测场地等于资质证书登记事项是否一致,有无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等违法行为 |
|
4 | 检测机构的重要变更(指法人、技术负责人、场所等变更)是否及时上报 |
|
5 | 超出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 |
|
6 | 是否存在转包检测业务的行为 |
|
7 | 是否有未取得资格证书的检测人员从事检测工作,出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
|
8 | 检测机构检测人员配备是否达到《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要求 |
|
9 | 检测场地的环境条件是否符合《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要求 |
|
10 | 检测设备配备是否达到《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要求 |
|
11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委托合同是否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检测委托合同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影响检测报告公正性的内容 |
|
12 | 是否有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的,或出具错误的检测结论造成严重后果的 |
|
13 | 是否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 |
|
14 | 是否按规定上报发现的检测不合格事项以及不合格报告,对不合格报告有无严格处置程序 |
|
15 | 监督检查工作中不能如实提供机构、人员资料,或提供的资料弄虚作假 |
|
16 | 质量检测试样的取样和送检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试块的刻划标识是否符合要求。 |
|
17 | 检测报告签字盖章是否符合国家和省法规、文件要求。 |
|
18 | 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或者不能有效运行和维护 |
|
19 | 检测仪器设备是否按规定检定、校准,检测仪器设备是否进行有效的维护和保养,影响到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
|
20 | 检测机构未建立健全所有技术人员档案及主要检测设备档案,内部管理及档案资料管理混乱,检测原始记录信息机数据不全,造成责任不清和检测数据无法追溯。 |
|
21 | 市区检测机构是否按要求实施与总站监管系统的信息联网,力学试验曲线是否按规定自动采集保存。 |
|
22 | 检测机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
|
存在
问题
|
| |
整改
措施
|
| |
检查时间: 检测机构负责人签字: 检测机构盖章
注:本表由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填写,5月31前报机构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附3: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程项目自查表
3-1
机构名称 |
| 设立时间 |
| ||||
机构地址 |
| ||||||
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
| ||||
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 |
| 发证机关 |
| ||||
注册资金 |
| 经济性质 |
| ||||
计量认证证书号 |
| 发证机关 |
| ||||
法定代表人 |
| 职务 |
| 职称 |
| ||
技术负责人 |
| 职务 |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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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 员状况 | 在编人员总数 人 | 外聘人员 人 | 持证上岗人数 人 | ||||
技术人员总数 人 | 高级职称 人 | 中级职称 人 | |||||
房屋面积 | 自有实验室面积(平方米) | 自有办公室面积(平方米) | |||||
租用实验室面积(平方米) | 租用办公室面积(平方米) | ||||||
仪器设备总台(套) |
| 仪器设备固定 资产原值(万元) |
| ||||
具 备
的资质
情 况 | 一、见证取样检测:4、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 1、建筑工程材料检测 5、建筑智能化系统检测 2、市政(道路)工程材料检测 6、建筑幕墙检测 二、专项检测:7、建筑节能监测 1、建设工程结构检测 8、市政桥梁检测 2、建设工程钢结构检测 9、建设工程结构可靠性鉴定 3、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 | ||||||
检测机构所检测工程项目清单 | 工程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工程所在地 | 工程检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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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情况及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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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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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检查时间:
检测机构(盖章) 机构负责人(签字):
注:1、本表由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填写,清单表中空格不够可自行增加;
2、本表5月31日前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工程清单表中填写的内容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其间在杭州地区所承接的所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