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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抽查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食药监办食函[2011]18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抽查工作的通知
(食药监办食函[2011]1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福建省卫生厅:

根据《关于开展2010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11〕37号)要求,在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监管绩效考核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于近期对部分省(区、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工作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考核主要内容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情况。主要包括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交接及队伍组建情况,经费保障情况,执法装备配备情况。
(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部署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监管制度完善和工作机制创新情况,监管工作成效。

二、绩效考核地区和时间安排
(一)考核地区
天津、山西、吉林、安徽、海南、重庆、贵州、云南、青海、宁夏。
(二)考核时间
2011年5月中下旬至6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组安排
本次考核分5组,每组均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司局负责人带队(考核组名单另行通知)。
每组考核2个省(区、市),每个省(区、市)考核时间为3天。

四、绩效考核方式
绩效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文件和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
(一)听取汇报。主要包括:听取省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查看绩效考核相关资料等。
(二)现场检查。每个省(区、市)查看1个市辖区和1个县,各随机抽查3家餐饮单位。
(三)交流反馈。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交流反馈考核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绩效考核工作经费
工作费用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拨付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3万元。

六、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认真准备,按照管理指标所列各项内容逐项汇报。

附件: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管理指标评价表
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场考核评价表
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绩效考评总体评分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

附件1: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管理指标评价表

考评单位:

项目内容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1.餐

1.1机构设置与队伍组建

完成监管职能交接并履行监管职责

开始依法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得3分)

 

设置餐饮服务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督机构

设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所或稽查机构(得2分)

省级检验机构具备餐饮服务食品检验资质(得2分)

 

人员编制适应监管任务需要

监管队伍划转或增编得3分

 

积极指导市、县监管职能交接

市级完成监管职能交接数量比例每增加20%得1分

 

1.2经费保障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列入省级政府财政预算

列入预算得3分

同比增长得2分

 

1.3执法装备

装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执法车辆;配备必要的现场快速检测设备

装备执法车得2分

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得1分

 

配备必备的执法取证工具

配备执法取证工具得2分

 

执法人员统一着装

已统一着装得5分

 

 

 

2.餐

 

 

 

 

 

 

 

 

2.1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部署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组织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整治

按国食药监食〔2010〕193号文件要求及时报送总结得2分,延迟报送扣1分,未报送扣2分

 

组织开展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整治

按国食药监食〔2010〕205号文件要求及时报送总结得2分,延迟报送扣1分,未报送扣2分

 

组织开展一次性塑料餐盒专项整治

按国食药监食〔2010〕232号文件要求及时报送总结得2分,延迟报送扣1分,未报送扣2分

 

组织开展地沟油专项检查

按食药监办食〔2010〕25号文件要求及时报送总结得2分,延迟报送扣1分,未报送扣2分

 

组织开展一次性筷子专项整治

按食药监办食〔2010〕26号文件要求及时报送总结得2分,延迟报送扣1分,未报送扣2分

 

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

按国食药监食〔2010〕235号文件要求及时报送启动情况得2分,延迟报送扣1分,未报送扣2分;

及时报送开展情况得2分,延迟报送扣1分,未报送扣2分

 

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按国食药监食〔2010〕132号文件要求及时报送监督抽检数据每次得1分,延迟报送每次扣1分,未报送每次扣2分;及时报送监督抽检总结每次得1分,延迟报送每次扣1分,未报送每次扣2分。专项经费使用管理严格、专款专用得3分,经费使用不规范扣2分。自筹经费开展监督抽检得3分

 

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按国食药监食〔2010〕354号文件要求及时报送宣传周总结得2分,延迟报送扣1分,未报送扣2分;

在中央或省级主要媒体宣传监管工作成效,每5篇报道得1分

 

年度工作总结

按食药监食函〔2010〕120号文件要求及时报送总结得5分,延迟报送扣2分,未报送扣5分

 

2.2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创新情况

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考核

已纳入得2分

 

出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地方性法规每件得3分;

规章每件得2分;

规范性文件每件得1分

 

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队伍

已建立得2分

 

自主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课题研究

已立项开展得2分

 

2.3监管工作效果

食物中毒事故处置

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每起扣4分,发生较大食物中毒事件每起扣3分;

及时报告得1分,有效处置得1分;未及时报告扣1分,处置不力扣1分

 

监管工作受到表彰

国务院表彰得3分

省部级表彰或表扬得2分

 


最后得分:

考评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场考核评价表

单位名称:

项目

内容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得分

资格

审查

(10分)

餐饮服务许可证★

(10分)

(1)依法获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

(2)《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在有效期限;

(3)无擅自改变餐饮服务经营地址、许可类别;

(4)无转让、涂改、出借《餐饮服务许可证》现象。

此项为关键项,违反任何一条,该单位现场考核评价为零分

 

经营

场所

(4分)

专间﹡

(4分)

分别设置凉菜配制、裱花操作和食堂备餐等相应操作专间。

按要求设置专间得2分

 

专间内设置符合要求的空调设施、空气消毒设施、工具清洗消毒设施,且凉菜间、裱花间设置专用冷藏设施。

符合条件得2分;有一项不符合得零分

 

安全

管理

(6分)

制度

(3分)

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制度健全得3分;缺一项得2分;缺两项得零分

 

人员

(3分)

配备专职/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符合条件得3分

 

原料

采购

(6份)

采购

(6分)

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台账记录完整、准确。

有制度3分;记录完整准确3分

 

贮藏

清洗

(6分)

贮藏

(6分)

食品添加剂应专人保管,专柜存放,有使用记录。

专人保管得2分;专柜存放得2分;使用记录完整准确2分

 

个人

卫生

(9分)

健康

(9分)

(1)依法获得健康合格证明,并建立健康档案;

(2)未超过有效期限;

(3)未使用经涂改、出借的健康合格证明。

符合三项得9分;

有1人违反任一项得6分;有2人违反任一项得3分;有3人违反任一项得零分

 

餐具

消毒

(4分)

消毒使用记录

(4分)

有完整的餐用具消毒、使用记录。

有消毒记录得2分;有使用记录得2分

 

其他

(15分)

应急预案*(2分)

集体食堂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预案,且有相关记录。

有预案得3分;有记录得2分

 

食品留样*(4分)

集体食堂应有食品留样设施,并按规定进行留样和记录。

有留样设施得1分,按规定留样得2分,有记录得1分

 

宣传、警示(4分)

餐饮消费场所设置食品安全相关宣传匾牌(栏)、警示语。

消费场所有得2分

 

培训

(5分)

建立培训档案,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有培训档案、记录等得2分,从业人员了解食品安全知识得3分

 


注:1.评查内容满分为60分。
2.★项为关键项,违反其中任何一条,该单位现场评定为零分。
3.﹡项针对不同餐饮服务场所(如建筑工地食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无冷菜加工快餐店、风味小吃店等中小饭店),允许有合理缺项,最终得分采用标化分。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00-合理缺项总分。

最后得分: 

考评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绩效考评总体评分表

被考核单位:

地 址:

评 价 日期:

评估内容

得分

管理指标

详见附件1

 

现场评价

详见附件2

 

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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