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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周永岳等5名同志为市政府参事的决定


【颁发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11]10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周永岳等5名同志为市政府参事的决定
(宁政发[2011]10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政府参事工作条例》,推进政府决定科学化、民主化,市政府决定聘任周永岳、沈固朝、许苏明、江可申为市政府参事,聘期五年;续聘李蕾同志为市政府参事,聘期三年。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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