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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省耀县水泥厂祥烨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颁发部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陕发改投资[2011]85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省耀县水泥厂祥烨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陕发改投资〔2011〕854号)


铜川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送陕西省耀县水泥厂祥烨住宅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铜发改投资〔2011〕197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陕西省耀县水泥厂祥烨住宅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核定陕西省耀县水泥厂祥烨住宅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新建建筑面积28336平方米,其中,职工安置房建筑面积27511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825平方米,安置职工455户。
二、总平面、建筑结构和公用工程。基本同意该项目总平面、建筑结构和给排水、电气及消防、节能、环保设计。施工图设计中应对各项设计作进一步的优化和细化。
三、总概算及资金来源。核定该项目概算总投资4470万元(详见总概算表)。项目建设资金主要由企业和职工筹措,其余资金申请国家补助。

附件:陕西省耀县水泥厂祥烨住宅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总概算表(略)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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