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区部分城建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处的通知


【颁发部门】 商洛市政府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商州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了进一步拉大城市框架,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切实加快中心城市建设步伐。市政府决定,成立商洛市商鞅大道道路工程建设管理处和建筑垃圾处理厂工程建设管理处。
商鞅大道道路工程建设管理处:具体负责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环境保障、工程招投标和建设管理工作。管理处处长由市建设局副局长李志怀兼任,副处长分别由商州区区委常委、宣传部长、金凤山公园建设管理处处长谢成早,市城管局副调研员郑佰计,市统征办副主任、江南小区管理处处长唐金良兼任,工作人员分别从市发改、建设、规划、城管、国土、财政、公安、交警和商州区政府等部门和单位抽调。
建筑垃圾处理厂工程建设管理处:具体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环境保障、工程招投标和建设管理工作。管理处处长由市垃圾处理场场长宋月伦兼任,工作人员从市发改、建设、规划、城管、国土、林业、财政、公安和商州区政府等部门和单位抽调。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