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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农业局关于统计全市农业产业化机构设置情况的通知


【颁发部门】 新乡市农业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农业局,卫滨区、红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农委,平原新区、新乡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文〔2009〕171号)精神,按照市政府机构改革决定,全市农业产业化工作职责已赋予市农业局,为加快推进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市局已于2010年成立了新乡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负责全市的农业产业化工作,为进一步摸清各县(市、区)农业产业化机构设置情况,根据局领导安排,对全市农业产业化机构设置情况的进行调查统计,请各地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填好统计表格(见附件),并于3月11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将附件报送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联系人:高 建  张青龙  电话:2851067
信箱:xxcyh2010@163.com

附件:农业产业化机构设置统计表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县(市、区)农业产业化机构设置统计表

序号

内容

 

1

是否成立农业产业化专门工作机构

 

“是”:请注明机构具体名称

 

“否”:请注明临时机构名称

 

2

机构性质(行政/事业)

 

3

是否有政府批文及文号

 

4

编制人数

 

5

现有工作人数

 

6

是否有办公地点及办公设备

 

7

专项办公经费(万元)

 

8

主管局长姓名及联系电话(手机)

姓名

 

手机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9

科室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手机)

姓名

 

手机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备注

未成立农业产业化专门工作机构第2、3、4项不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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