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建委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打造廉洁城建,共建品质之城”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建党委〔2011〕31号)
委机关各支部、直属各单位党组织:
现将《深入开展"打造廉洁城建,共建品质之城"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抓好落实,确保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深入开展“打造廉洁城建,共建品质之城”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中共杭州市建委委员会
二o一一年五月九日
二o一一年五月九日
深入开展“打造廉洁城建,共建品质之城”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市纪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关于开展“打造廉洁杭州、共建品质之城”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市纪发〔2011〕2号)要求,结合市建委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城市建设和打造“廉洁城建”的目标,针对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教育和道德修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廉洁从政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做到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为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统筹发展、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纪律保证。
二、参加对象
委机关、直属单位党员、干部,重点是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中层以上干部。
三、活动载体
1、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全年至少安排2次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中心组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坚持领导干部定期讲廉政党课制度,全年安排3名建委领导班子成员上廉政党课,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全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开展反腐倡廉专题教育,全年组织集中教育活动不少于4次。
2、开展反腐倡廉成果教育。结合建党90周年,组织党员干部参观杭州市五年反腐倡廉成果展览,对党员干部进行一次以身边人身边事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 “廉洁让生活更美好”图片征集活动,宣传展示建委机关和直属单位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打造“廉洁城建”的成果。
3、切实加强正反典型教育。组织收看杭州市“勤政廉政好公仆”先进事迹电教片,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进行先进示范教育。组织集中观看市纪委拍摄制作的典型案例电教片、参观法纪教育基地、旁听法院对建设领域违法违纪案件的庭审、学习警示教育读本,对党员和干部职工进行案例警示教育。
4、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以市建委《岗位廉政规范》和《岗位廉政案例》两套汇编为基本教材,通过岗位任职教育、履职教育和日常教育等途径,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典型案例剖析讨论活动和网上案例学习答题活动,切实增强防范岗位廉政风险的能力。
5、不断深化廉政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建委机关、直属单位廉政文化“六进”,不断深化廉政文化建设的具体措施。加强建委网上“廉政文化”栏目建设,继续每月播出一期廉政文化栏目,组织干部职工收看学习。加强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在检查复评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廉政文化示范点的示范引导作用。
6、开展廉政谈心谈话活动。充分发挥廉政谈心谈话的警示提醒作用,继续开展对提拔和交流的处级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继续开展对机关重要岗位人员和直属单位处级干部的廉政谈心、继续开展对建委重点工程开工前各参建单位项目经理的廉政谈话;切实加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廉洁从业的教育。
7、加强廉政法规制度教育。结合新一轮城市建设,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防止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公共产品采购、公共资产管理中发生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试行)》等廉政法规制度,切实提高遵纪守法自觉性,积极防治“三公”领域利益冲突问题。
8、访贫促廉深化廉政教育。结合“春风行动”、“万名党员结对帮扶万家困难户”等活动,继续深化领导干部“访贫促廉”活动,组织领导干部进村入户、实地走访、结对帮扶。进一步促进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宗旨观念,做到心系人民,服务群众,廉洁勤政。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今年是开展“打造廉洁城建,共建品质之城”主题教育活动第二年,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必要性的认识,把这项活动纳入本处室、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委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参加教育活动,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并结合实际抓好主题教育活动。各单位纪检部门要加强对参加主题教育活动情况的督促检查。
2、联系实际,精心组织。各处室、各单位要把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与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九次、市纪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与开展争先创优、作风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创新载体,精心组织,确保主题教育落实到位。要把开展主题教育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3、认真落实,务求实效。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安排好本处室、本单位的工作,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主题教育活动,做到人员、时间、活动“三落实”,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认真落实学习记录、签到登记等制度,对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教育活动的,要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附件:
杭州市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登记表
(2011年度)
姓名: 单位: 职务:
教 育 内 容 | 实际 完成情况 | |
参加上级教育 (必须参加的项目) | 参观反腐倡廉成果展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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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看“廉洁让生活更美好”电视专题晚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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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公仆情怀》一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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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网上廉政知识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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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开展教育 (必须参加的项目) | 参加专题学习会或专题民主生活会 (不少于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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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廉政党课教育(不少于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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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法纪教育基地、观看廉政电教片或旁听法庭庭审等(不少于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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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岗位廉政教育(每嫉妒不少于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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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廉政文化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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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教育成果 | 发表体会文章(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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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廉政党课(题目、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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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廉政文艺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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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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