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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意见


【颁发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字号】 财办[2011]53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意见
(财办〔2011〕538号)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一年。根据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省直机关效能建设的总体要求,在全省财政系统开展“服务发展年”活动,切实推进效能建设全方位、多角度延伸,为加快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进程作出新贡献。现就进一步加强财政厅机关效能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推动效能建设向创先争优延伸,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干事创业的工作激情。
1.着力推动思想解放。围绕“推进科学理财、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深入开展大范围、多层次的讨论活动,进一步转变理财观念,引导全厅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加快发展意识、争先进位意识和勇于创新意识,凝心聚力,开拓进取,以高度的责任感、强烈的事业心、有效的新举措,争做推动科学发展的排头兵。
2.切实增强党性修养。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结合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加强党的宗旨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优良的作风,推进科学理财、服务科学发展。
3.不断强化效能意识。严格执行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和文明办公“五要五不”,坚决杜绝自满自足、得过且过、护短怕痛、敷衍塞责的思想,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投身效能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紧迫性,进一步营造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促效能的浓厚氛围。
4.积极践行“五要五比”。以“科学理财创先进、学习沈浩争先锋”为主题,深入开展“五要五比”实践活动,即要主动理财,比科学发展;要解放思想,比改革创新;要爱岗敬业,比真抓实干;要节俭自律,比无私奉献;要服务至上,比优良作风,进一步掀起学沈浩创先进争优秀的热潮。
二、进一步推动效能建设向核心职能延伸,充分发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调控作用。
5.推动经济健康发展。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引导和扩大投资,促进消费,扶持企业,保持物价基本稳定。坚持增收节支,加快支出进度,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支任务。深入开展应用课题调研,当好参谋助手,更好地支持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6.推动经济转型发展。优化财力配置,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大力实施双轮驱动战略。大力支持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试验区和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7.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精心组织实施33项民生工程,带动和促进其他民生问题的有效解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在项目选择上,循序渐进,逐步拓展民生范围;在资金保障上,尽力而为,加快形成稳定多元筹资机制;在工作运行上,提升效能,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协调推进机制。
8.推动财政创新发展。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步伐。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等其他重点领域改革,着力激发体制机制活力。
三、进一步推动效能建设向基层处室延伸,建立健全广泛参与、务求实效的工作机制。
9.全面落实处室责任。继续推进效能建设向处室延伸,强化处室和单位责任,形成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日常运转格局。理顺内部职能关系,对照“职权目录和权力事项”,将岗位告示牌和离岗告知牌推广到全厅范围,完善人、岗、责有机统一、相互协调的岗位职责体系。
10.不断强化系统联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以“服务发展年”主题活动为牵引,大力推动效能建设向系统延伸,全面加强系统政风建设,形成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强大合力,实现财政自身建设和业务发展良性互动。
11.切实加强督查考核。进一步完善财政督查工作机制,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强化工作纪律刚性约束。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完善2011年财政厅效能建设绩效考评办法,将“服务发展年”、“创先争优”、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等内容纳入考核范围,强化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实现效能建设考评全覆盖。
12.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完善与省直预算单位会商机制,主动向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财政工作,加强财政信息公开,通过聘请行风评议员、召开座谈会、开展网络问卷调查和社会满意度测评等多种形式,广泛征集群众意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进一步推动效能建设向科学精细延伸,着力打造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理财环境。
13.夯实管理基础工作。抓好基础数据归集应用,建立和完善财政基础信息数据库。强化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促进财政资金有效配置。加强项目库建设,实行分级管理。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推广实施全省平台一体化系统。完善基础制度建设,将财政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14.加强基层财政建设。加强财政部门处、科、股室建设,尤其是结合开展创建规范化乡镇财政所(分局)工作,全面规范乡镇财政组织机构、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基础设施和内部管理,充分发挥乡镇财政“一线服务”职能和“一线监督”优势,着力提高基层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15.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全厅处级干部及市、县财政局长业务培训,开展农村财会人员和乡镇财政干部培训,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主题实践、窗口锻炼、基层挂职、交流轮岗,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努力打造业务精、作风硬、效率高的财政干部队伍。
16.做好简政放权工作。巩固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成果,进一步优化行政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管理,梳理、扩大窗口办理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项目范围,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审批程序,畅通审批通道,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
五、进一步推动效能建设向精神世界延伸,积极营造宽松和谐、健康向上的发展氛围。
17.深入学习沈浩精神。充分发挥省财政厅驻小岗村“党员教育基地”和“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联系点”作用,深入持久地开展向沈浩学习活动,立足岗位职责,对照先进典型,找差距、学英模、见行动,积极践行“党员干部公开承诺”,以实际行动和工作业绩缅怀沈浩事迹,纪念沈浩同志,弘扬沈浩精神。
18.丰富财政文化内涵。不断加强财政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文化载体建设,整理挖掘财政文化积淀,提炼财政干部共同的学习理念、工作理念、服务理念、创新理念、管理理念、从政理念、廉政理念,升华财政机关精神,真正以文化凝聚人心,以文化鼓舞干劲,以文化引领风尚。
19.加强处室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处室单位的主观能动性,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工作、作风文化建设,广泛开展学习讨论、读书荐书、佳文赏析、建言献策、撰写心得、主题演讲等活动,丰富干部业余文化生活,培育生动活泼、各具特色、亮点纷呈的处室文化品味和个性,不断丰富机关文化建设的内容和形式。
20.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坚持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办组织协调、各处室单位各负其责、干部职工全员参与,把争创活动与创先争优、政风建设、服务发展年活动、财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升财政文明创建层次,着力增强敬业奉献意识,提高服务发展水平。

二o一一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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