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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灵关水电站上网电价和达尔凯三瓦窑热电公司执行电价的函


【颁发部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川发改价格函[2011]49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灵关水电站上网电价和达尔凯三瓦窑热电公司执行电价的函
(川发改价格函〔2011〕499号)


省电力公司:

宝兴县灵关电力公司投资新建灵关水电站(装机容量7.6万千瓦),已并入四川电网运行。按照我省现行电价政策,灵关水电站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0.288元,从进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

成都三瓦窑热电有限公司与达尔凯能源投资(香港)有限公司签订了合资合同,取得了营业执照,新公司名称为达尔凯三瓦窑热电(成都)有限公司。经研究,同意新成立的达尔凯三瓦窑热电公司继续按原成都三瓦窑热电公司现行上网电价执行。

2011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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