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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杭州市殡葬改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颁发部门】 杭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杭政办函[2011]13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杭州市殡葬改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杭政办函〔2011〕13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市各地各有关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落实惠民殡葬政策,认真开展“一绕四线”坟墓整治、殡葬系统行风民主评议、“优质服务月”以及殡葬改革示范创建等活动,为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提升殡葬管理和服务水平、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殡葬权益作出了不懈努力,并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激励先进,推动殡葬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对萧山区人民政府等5家殡葬改革示范单位、桐庐县人民政府等5家惠民殡葬政策实施先进单位、拱墅区人民政府等2 家“一绕四线”坟墓整治先进单位、陈祖鹏等25名殡葬改革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推进我市殡葬事业科学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杭州市殡葬改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杭州市殡葬改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殡葬改革示范单位
萧山区人民政府
余杭区人民政府
杭州市南山陵园
杭州殡仪馆
浙江安贤陵园
二、惠民殡葬政策实施先进单位
桐庐县人民政府
淳安县人民政府
建德市人民政府
富阳市人民政府
临安市人民政府
三、“一绕四线”坟墓整治先进单位
拱墅区人民政府
西湖区人民政府
四、殡葬改革先进个人
陈祖鹏、仲崇泰、兰拥军、罗晓芝、杨为民、来忠良、莫成林、章广园、岳维、马明海、章敏、何宇成、林庆华、严再军、徐玉丰、胡仙贵、张国繁、孟军、林文华、黄建峰、王丽萍、徐国荣、郑来鑫、罗齐本、许东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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