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创文”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工作督查的通知
(筑教发〔2011〕64号)
各区(市、县)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师大附中、省实验中学、体育中学:
按照“创文”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的工作要求和《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贵阳市教育系统2011 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筑教发〔2011〕32号)、《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筑教发〔2011〕51号)的要求,为全面指导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完成迎检的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对贵阳市各区(市、县)、各学校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检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区(市、县)教育局、各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的工作部署,认真、严格对照《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和操作手册(2011年版)》的要求进行自查,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全力做好迎检阶段的整改提升、宣传教育和常态管理工作。
二、市教育局组成测评督查组(名单附后)对各区(市、县)、各学校迎检准备工作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时整改。
三、督查时间安排:
1.学校自查
2011年5月3日--2011年5月30日
2.区教育局检查
2011年5月15日--2011年5月30日
3.市教育局督查
2011年5月23日--2011年5月25日
四、督查内容与方式
市教育局督查组在区教育局的陪同下到随机抽取的辖区学校进行督查,各直属学校、师大附中、省实验中学由督查组在规定督查时间内进行明查与暗访。
具体内容:《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贵阳市教育系统201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筑教发〔2011〕32号)和《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迎检工作方案》(筑教发〔2011〕51号)中的有关内容。
(一)材料审核:
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和操作手册》(2011年版)相关指标和测评要求进行材料审核。
1.查整理规范。按贵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关于按照《贵阳市201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材料报送工作规范》要求检查。要求装盒规范、测评材料提交表填写规范、材料整理规范。“创文”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资料分别整理。
2.查材料完整。
对区(市、县)教育局,按《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迎检工作方案》(筑教发〔2011〕51号文件)中的有关测评标准收集整理资料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学校,按《贵阳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开展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迎检资料建档等工作的通知》(筑教发〔2011〕52号)中的有关测评标准收集整理资料的情况进行检查。测评年度为2009、2010年,以这两年的材料为主,各类数据取两年的平均值。
3.查内容质量。
针对性:提供的材料能对应测评标准,印证测评要求;计划和总结要对应;
完整性:材料时限要满足要求;图片材料、电子光盘有说明;材料要完整(如:一项活动要有方案(或计划)、有过程性资料、有总结)
真实性:不从网上下载文字材料;同一测评标准的文字材料前后不雷同。
(二)实地考察:
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2011年版)》中校园文化、社区(村)活动场所、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心理咨询室、乡村少年宫、网络教室、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维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讲究礼仪礼节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实地考察主要采用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
1.集中明查
学校的校园文化,社区(村)活动场所、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心理健康咨询(辅导)室、乡村少年宫、网络教室、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等是否挂牌、是否有相应的管理制度、管理人员、是否公示开放时间、开放内容、开放对象等,是否有工作记录等。
2.分散暗访
分为两个时段:
第一时段,督查人员在对学校进行明查时,暗访问卷调查中学校教育(如健康素质、课业减负、对师德的满意度等)的相关指标。
第二时段,督查人员分为两组,一组在1所小学和1所中学学校门口和附近的1处公交车站对学生遵守公共秩序、讲究礼仪礼节等方面进行暗访;另一组则随机对1处公共广场、1处公园、1处公共图书馆、1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或公益性文化设施对学生维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等进行暗访。
(三)问卷调查:
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2011年版)》和《全国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操作手册(2011年版)》中师生对创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应知应会知识;如学校教育、家庭教育、校园周边环境满意度、未成年人爱国情感、理想信念、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等的相关测评标准进行问卷调查。由督查组制作小学、初中、高中(含职校)问卷,到区(市、县)随机抽小学、初中、高中(含职校)学生进行问卷调查。
1.发放数量、方式与对象
(1) 每个被测评区(市、县)发放210份问卷。其中学生问卷共发放150份,教师问卷共发30份,家长问卷共发放30份。
(2)学生问卷的具体分配方法是每个区(市、县)随机抽取高中(含职校)、初中、小学各一所,每所学校各50份问卷,其中中学(含职校)共发放100份、小学共发放50份。教师问卷、家长问卷的具体分配方法是高中、初中、小学的教师和家长各10份问卷。
2.问卷回收与统计
(1)回收的问卷由各督查小组的专家统一整理、统计数据,统一封存。
(2)回收后撰写一份文字说明,该份文字说明至少应该包含以下内容:发放和回收的问卷总数、问卷的分布情况、主要问题。
五、工作要求
贵阳市教育系统各单位各学校务必要落实好“创文” 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工作,强化领导责任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各责任处室要加强对“创文” 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考核、材料综合、档案收集等管理工作。为确保各项指标顺利完成。由市教育局“创文”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区(市、县)教育局及各学校创建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考评,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并督促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责任。
附件:1.贵阳市教育局督查组成员名单
2.工作检查情况登记表
3.贵阳市教育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督查整改通知书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1:
贵阳市教育局“创文”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测评督查组成员名单
测评督查组成员名单
组 长:徐小贵(市教育局党委书记)
李秉中(市教育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陈仕儒(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岳建初(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赵福菓(市教育局副局长、一中书记、校长)
下设六个督查小组:
第一组组长:陈仕儒(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齐 忠(市教育局基教处处长)
李 虹(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主任)
专家组成员:陈 健、王巧星、陈明珠、罗兴荣、龙光斌
责任处室:基教处、督导室、教科所
责任区县及学校:云岩、金阳、五中、六中、八中
第二组组长:岳建初(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副组长:郑雨晓(市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黄燕孟(市教育局法规处处长)
黄利华(市教育局高教处处长)
宋雪梅(专家组副组长)
专家组成员:孙 媛、向俊英、王 钢、吴敬宇、李 胤
责任处室:监察室、法规处、高教处
责任区县及学校:乌当、修文县、盲聋哑学校、师大附中、
第三组组长:赵福菓(市教育局副局长、一中书记、校长)
副组长:王 文(市教育局师范处处长)
林 兰(市教育局老干处处长)
周建新(市教育局基教处副处长)
专家组成员:谢思婧、毛凌君、王一州、张世贤、何秀峰
责任处室:师范处、老干处、基教处
责任区县及学校:白云、清镇、幼师、二中、三十一中
第四组组长:姜 芬(市政府副县级督学)
副组长:许汉芝(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处长)
李 晓(市教育局计财处处长)
马 莉(市教育局团委副书记)
专家组成员:陈久琪、张燕明、邱 杨、周智虎、邓招富
责任处室:体卫艺、计财处、团委
责任区县及学校:南明、小河、九中、体育中学、实验三中
第五组组长:刚近仁(市政府副县级督学)
副组长:胡德烋(市教育局副县级调研员)
张青松(市教育局职成教处处长)
雷颖善(专家组组长)
专家组成员:田忠荣、李艳芹、王 娟、田维斌、陈洁泓、
责任处室:职成教处、教科所
责任区县及学校:花溪、开阳、民中、十二中
第六组组长:勾建鸣(市政府副县级督学)
副组长:王晓维(市教育局人事处处长)
杨丽萍(市教育工会办公室主任)
齐贵生(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石 静(专家组副组长)
专家组成员:王 勇、翟纯钢、郭维祥、邵文权、孙 婷
责任处室:人事处、工会、办公室
责任区县及学校:息烽、一中、三中、贵师附小、十六中、实验中学、女职校(罗汉营、三桥校区)
附件2
贵阳市教育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督查情况登记表
检查时间 | |
受检学校 | |
基本情况 | |
存在问题 | |
学校责任人 | |
检查人 |
附件3
贵阳市教育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督查整改通知书
受检单位 | ||||
存在问题: | ||||
整改建议: | ||||
整改完成时间 | ||||
检查人员签名 | 受检单位 负责人签名 | |||
注:此表一式两份
贵阳市教育局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