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姚斌等任职的通知 (浙土资干〔2011〕18号) 经研究决定: 姚斌任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规划处副处长; 楼国康任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副处长; 柯卫明任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管理处副处长。 上述三位同志为挂职干部,时间半年,挂职期满职务自行解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