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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圳仁爱医院申请变更主要负责人的批复


【颁发部门】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深卫人发[2011]40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圳仁爱医院申请变更主要负责人的批复
(深卫人发〔2011〕401号)


深圳仁爱医院:

你院提交的关于变更主要负责人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经核实申请材料后,我委同意深圳仁爱医院的主要负责人由“潘纯治”变更为“刘素芳”。

请你院在本批复之日起一个月内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到我委办理变更注册登记手续。

此复。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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