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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秘书长李福春工作分工的通知


【颁发部门】 吉林省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发[2011]2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秘书长李福春工作分工的通知
(吉政发〔2011〕2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任命李福春为吉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现将李福春秘书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协助省长处理省政府机关日常工作。

分管省政府办公厅 (包括省政府参事室)、省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省政府各驻外办事处,协助竺延风副省长负责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

联系省直机关党工委、省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省国家保密局)、省档案局 (省档案馆)。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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