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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太仓电厂码头对外开放的批复


【颁发部门】 江苏省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复[2011]3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太仓电厂码头对外开放的批复
(苏政复〔2011〕33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华能电力有限公司太仓电厂码头实行对外开放的请示》(苏府呈〔2011〕2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太仓电厂码头对外国籍船舶开放。
二、望你市督促码头有关经营管理单位认真落实省级验收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码头监管设施和条件。
三、太仓电厂码头对外开放后,要加强职工有关法律、法规、涉外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强化出入境人员、货物、物品、交通工具及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完善疫病疫情卫生防疫各项措施,促进对外开放各项工作正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一一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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