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文化部关于同意瑞士琉森交响乐团、意大利艺术家GIORGIO PACCHIONI、日本艺术家大泽聪到国家大剧院演出的批复


【颁发部门】 文化部

【发文字号】 文市函[2011]66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文化部关于同意瑞士琉森交响乐团、意大利艺术家giorgio pacchioni、日本艺术家大泽聪到国家大剧院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662号)


国家大剧院:
你院院演文[2011]20、2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院邀请瑞士琉森交响乐团一行79人,于2011年6月25日至29日;邀请意大利艺术家giorgio pacchioni、日本艺术家大泽聪,于2011年7月17日到你院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北京市文化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