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澳大利亚歌手李霄云到新疆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653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 你厅新文市报[2011]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新疆华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澳大利亚歌手李霄云,于2011年6月24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