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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钢琴家李东明、俄罗斯钢琴家雷姆·乌拉辛到北京市演出的批复


【颁发部门】 文化部

【发文字号】 文市函[2011]64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钢琴家李东明、俄罗斯钢琴家雷姆·乌拉辛到北京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647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11]28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天韵星光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邀请韩国钢琴家李东明、俄罗斯钢琴家雷姆·乌拉辛,于2011年5月15日至31日到北京市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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