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钢琴家李东明、俄罗斯钢琴家雷姆·乌拉辛到北京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647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11]28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天韵星光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邀请韩国钢琴家李东明、俄罗斯钢琴家雷姆·乌拉辛,于2011年5月15日至31日到北京市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钢琴家李东明、俄罗斯钢琴家雷姆·乌拉辛到北京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6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