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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全市工业经济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颁发部门】 杭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杭政办函[2011]14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全市
工业经济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杭政办函〔2011〕14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工业经济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10〕17号)精神,经考核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度全市工业经济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萧山区政府、下城区政府、富阳市政府为全市工业经济增长作出突出贡献,获2010年度全市工业经济目标责任制考核一等奖,各奖励人民币15.4万元。
二、余杭区政府,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江干区政府、拱墅区政府、临安市政府、桐庐县政府为全市工业经济增长作出显著贡献,获2010年度全市工业经济目标责任制考核二等奖,各奖励人民币12.6万元。
三、上城区政府、西湖区政府、淳安县政府、建德市政府、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全市工业经济增长作出较大贡献,获2010年度全市工业经济目标责任制考核三等奖,各奖励人民币9.8万元。
希望各地开拓进取,再创佳绩,为我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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