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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宁波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颁发部门】 宁波市政府

【发文字号】 甬政办发[2011]14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宁波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1〕1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因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 勇

副组长:俞 钢市政府

柴利能市国土资源局

成 员:张宏伟市中级法院

印黎晴市检察院

陈德良市监察局

占建国市人力社保局

王伟标市公安局

叶继松市住建委

凌永建市农业局

袁 进市林业局

李千火市国土资源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李千火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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