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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李俊江苏欣任职的通知


【颁发部门】 陕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陕政任字[2011]3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李俊江苏欣任职的通知
(陕政任字〔2011〕39号)


省公安厅:
省政府2011年5月9日决定,任命:
李俊江、苏欣为陕西省公安厅副巡视员。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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