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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樊少文任职的通知(2011)


【颁发部门】 陕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陕政任字[2011]4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樊少文任职的通知
(陕政任字〔2011〕40号)


省环境保护厅:
省政府2011年5月9日决定,任命:
樊少文为陕西省环境保护厅核安全总工程师(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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