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推荐四川省高级农艺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和农业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四川省农业厅

【发文字号】 川农业职[2011]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推荐四川省高级农艺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和农业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川农业职〔2011〕3号)


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改进完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的意见》(川职改[2008]7号)和《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川职改办[2011]15号)要求,结合我省高级农艺师和农业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拟分别组建四川省高级农艺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和农业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为确保入库专家的评审水平,需请有关单位推荐省高级农艺师评审委员会和农业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够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三)学术造诣深,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能力强,业绩为同行公认,并在省内外有一定的知名度。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市(州)学术技术带头人等专家优先入选。原省高级农艺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和农业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可优先推荐。

(四)在一线从事相关技术推广、科研和教学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其中,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满3年;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家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各地推荐总数的二分之一。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6年6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能坚持正常业务工作。省内知名专家的学历和年龄可适当放宽,学历一般应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54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骨干专家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各地推荐总数的三分之一。

(六)根据川职改办[2008]7号文件规定,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人员不纳入专家库。

二、推荐名额

原则上各市州推荐的高级农艺师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不超过6名,推荐的农业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不超过3名,其它单位推荐总数不超过4名。此外,南充市、宜宾市、凉山州等地区可另行单独推荐1-2名蚕桑专业专家库人选。

三、推荐材料

(一)推荐高级农艺师和农业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需提交以下个人材料:
1.《四川省高级农艺师和农业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推荐表》(附件1)一式三份(附word格式电子文档)。

2.获奖证书(限国家、部、省级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著作的目录(限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和出版社)及体现学术技术水平或业绩的证明材料一套。

3.本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任职资格文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二)《四川省高级农艺师和农业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推荐一览表》(附件2)一式一份(附电子文档)。

(三)材料需根据推荐人选有关情况明确推荐专业。其中,高级农艺师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的专业分为农学、植保、土肥、园艺(含果、茶、蔬、棉、花、药、麻、桑)、综合(含科管、农广校、信息)等五个专业;农业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分为农业机械(化)、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农产品储运与加工、农业环境工程、农业水土资源利用与整治、农村能源工程等六个专业。

(四)为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准确,所有复印件材料须由推荐单位审查原件,并注明“材料属实”和审核人姓名后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未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四、其它事项

(一)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品德、学术水平、业绩为主要标准,以推动农艺技术和农业工程技术发展为己任,切实把优秀的专家推荐上来。

(二)请妥善做好推荐材料备份工作,报送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三)各地、各单位推荐人选的材料请于2011年6月30日前报省农业厅人事劳动处。

联系人:徐旭联系电话:(028)85505032

通信地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4号 邮编:610041

附件:1.《四川省高级农艺师和农业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推荐表》(略)

2.《四川省高级农艺师和农业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推荐一览表》(略)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