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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举办玉器鉴定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国家文物局

【发文字号】 办博函[2011]41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国家文物局关于举办玉器鉴定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办博函[2011]413号)


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各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
为进一步提高国家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专业能力和水平,我局拟于近期举办玉器鉴定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7月11日至7月17日,7月10日报到。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二、研修内容:
红山文化玉器鉴定研究及复仿制品识别。
三、参加人员
玉器类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负责人。
四、研修费用
研修班期间食宿、教材等费用由我局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五、研修名额
请各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各推荐1人参加,报名表请于7月4日前传真至我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社会文物处。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周君生 张桂莲
联系电话:010-59881632
024-24870529-803,18624030367(沈阳)
传真:010-59881633

附件:全国玉器鉴定高级研修班报名表

国家文物局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全国玉器鉴定高级研修班报名表

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姓名

性别

年龄

所在单位及职务

是否责任鉴定员

职称

联系电话及手机

 

 

 

 

 

 

 

 


联系人:  电 话:年 月日

注:此表请于2011年7月4日前传真至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社会文物处,传真号:010-5988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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