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安盟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金及股权结构的批复
(保监国际〔2011〕810号)
安盟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增资及变更股权结构的申报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注册资本金从2.5亿元人民币增至5亿元人民币,并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认购新增资本。
二、增资及变更股权结构后,你公司性质转变为合资保险公司,法国安盟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分别持有你公司50%股权。
请你公司按照相关法规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日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日